在我第一次见到大丽的时候,我就断定,这一定会是我从今往后最喜欢的花。 果然如此。 和大丽一起见到的,是一个女孩子。那日阳光微凉,秋季特有的凉风横冲直撞地闯进白墙院儿里,肆意翻腾过搭着大丽的木头架子后,扬长而去。那个女孩子正在内房弹琴,隔着白纱帘子,知道是个女孩子的身影,也听的出来是钢琴的音色。弹的什么我不知道,只知道彼时我驻足在白墙院子的大门口,半天没挪一下,把逼仄的巷弄占了个严实,得了一声一位想过没法儿过的大妈的训斥。 大丽真的很美,像牡丹,像芍药,像菊花,似乎还有点像我家窗前下边花坛里种满了的车矢菊,但要大得多了。我似乎一贯喜欢这种层层叠叠的雍容,咳,真是个俗人。 那女孩子的琴弹得不错,至少流畅,我也就只能听到这个份儿上了。在被那大妈的训斥后我就赶紧落荒而逃了,她什么时候弹完的,我不得而知。 出了这个小区的大门就得一直小心地走,人行道上哪哪儿都是卖菜的三轮车,横七竖八的,偶尔还趁人不注意挪上一寸,把你撞个正着,地上各种模样的烂菜叶子也挤得让人没地儿搁脚。跟谁撒火去?见得多了,哪儿还有什么火!更何况,赶上心情好的时候,心上花开,缓缓归矣尚未不可。 下个星期,我如期而至。那位教我书法的先生上周把私塾转移到这个老小区,我便也注定会是这里的常客。毛笔学了一年,仍不尽人意,真想不懂当初何必来图这个新鲜,最后倒是让我对调墨洗笔这些杂事儿颇有了兴趣。一小瓷碟儿墨,毛笔蘸水,再擦着细细的瓷碟边儿慢慢把笔肚里的水滗出来,那嘶嘶的摩挲声很是悦耳。字虽是没什么长进,不过也不知道还可以有停了不学的想法,便一直呆在那儿权当消遣了。 第二次在这个小区下学,第二次走过那条狭窄崎岖的长巷,第二次路过那家有大丽花架的白墙院子,第二次听到那女孩子流畅的琴声。那时懵懂的我对爱情还没有什么想法,所见即所得,未有所想,也未有回味缱绻与怦然心动,只知大丽花很美,那女孩子也很美,大丽因那女孩而不俗。 命运实在是富于魅力。听了那女孩子三个月的琴声后,她们家搬来了我们小区。本来地方也隔得不远,正好把房子挑在这儿细想来也是理所当然。三个月足以让我们从结识到相熟,日后便是我如今回想起来都最为明亮的时光。七岁的少年少女,七岁的言笑晏晏,七岁的郎骑竹马,七岁的绕床青梅。 那时的我不知情为何物,不承想多年后会让我痛彻心扉。 我仍然最喜爱大丽花,说它是阳春白雪也好,下里巴人也罢,花期一至我便去观赏。年复一年,花期过了还可以再来,可人过了,就再也回不来了。 秋风闯进院子的那日,是故事的起点,我后来知道那支琴曲是《献给爱丽丝》,一首经典的外国曲目,是贝多芬献给爱丽丝的礼物,也是她给我的见面礼。若是我,多希望趁着秋日尚早,能献一朵大丽给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