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悦读文网 聊斋志异 〈金陵乙〉

〈金陵乙〉

聊斋志异 [清] 蒲松龄 368字 第 372 / 497 回 2026-10-06

金陵卖酒人某乙,每酿成,投水而置毒焉;即善饮者,不过数盏,便醉如泥,以此得“中山”之名,富致巨金。

早起,见一狐醉卧槽边;缚其四肢,方将觅刃,狐已醒,哀曰:“勿见害,请如所求。”遂释之,辗转已化为人。时巷中孙氏,其长妇患狐为祟,因问之。答云:“是即我也。”乙窥妇娣尤美,求狐擕往。狐难之。乙固求之。狐邀乙去,入一洞中,取褐衣授之,曰,“此先兄所遗,着之当可去。”既服而归,家人皆不之见;袭衣裳而出,始见之。大喜,与狐同诣孙氏家。

见墙上贴巨符,画婉蜒如龙,狐惧曰:“和尚大恶,我不往矣!”遂去。乙逡巡近之,则真龙盘壁上,昂首欲飞。大惧亦出。盖孙觅一异域僧,为之厌胜,授符先归,僧犹未至也。

次日,僧来,设坛作法。邻人共观之,乙亦杂处其中。忽变色急奔,状如被捉;至门外,踣地化为狐,四体犹着人衣。将杀之。妻子叩请。僧命牵去,日给饮食,数月寻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