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九日 往看刘明宇,坐其楼头竟日
十九日 往看刘明宇,坐其楼头竟日。刘为衡故尚书刘尧诲养子,少负膂力,慷慨好义,尚书翁故倚重,今年已五十六,奉斋而不禁酒,闻余被难,即叩金寓余,欲为余缉盗。余谢物已去矣,即得之,亦无可为西方资。所惜者唯张侯《南程》一纪,乃其家藏二百余年物,而眉公辈所寄丽江诸书,在彼无用,在我难再遘耳。刘乃立矢神前,曰:「金不可复,必为公复此。」余不得已,亦姑听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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