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公十八年
十八年,春,晋侯,卫大子臧,伐齐,至于阳谷,齐侯会晋侯盟于缯,以公子彊为质于晋,晋师还,蔡朝,南郭偃,逃归。
夏,公使如楚乞师,欲以伐齐。
秋,邾人戕鄫子于鄫,凡自虐其君曰弑,自外曰戕。
楚庄王卒,楚师不出,既而用晋师,楚于是乎有蜀之役。
公孙归父以襄仲之立公也,有宠,欲去三桓,以张公室,与公谋而聘于晋,欲以晋人去之,冬,公薨,季文子言于朝曰,使我杀适立庶,以失大援者,仲也夫,臧宣叔怒曰,当其时,不能治也,后之人何罪,子欲去之,许请去之,遂逐东门氏,子家还及笙,坛帷,复命于介,既复命,袒括发,即位哭,三踊而出,遂奔齐,书曰,归父还自晋,善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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