添加书签 首页 · 电子书 · 左传 来说两句:写下有感想 庄公十七年 0 左传 [春秋] 左丘明 48字 第 46 / 254 回 2026-10-06 十七年,春,齐人执郑詹,郑不朝也。 夏,遂因氏,领氏,工娄氏,须遂氏,飨齐戍,醉而杀之,齐人歼焉。 扫一扫 手机接着读 手机扫码打开《左传》本章,随时随地接着看。 复制链接 上一章庄公十六年 目录 下一章庄公十八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