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悦读文网 北梦琐言 郑氏女庐墓

郑氏女庐墓

北梦琐言 孙光宪 169字 第 5 / 238 回 2026-10-08

唐大中年,兖州奏:「先差赴庆州行营押官郑神佐阵没,其室女年二十四,先亡父未行营已前,许嫁右骁雄军健李玄庆,未受财礼。阿郑知父神佐阵没,遂与李玄庆休亲,截发往庆州北怀安镇,收亡父遗骸,到兖州瑕丘县进贤乡,与亡母合葬讫,便于茔内筑庐。」识者曰:「女子适边,取父遗骸合葬,烈而且孝,诚可嘉也。庐墓习于近俗,国不能禁,非也。」广引《礼经》而证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