添加书签 首页 · 电子书 · 菜根谭 来说两句:写下有感想 当与人同过,不当与人同功,同功则相忌 0 菜根谭 [明] 洪应明 40字 第 81 / 118 回 2026-10-06 当与人同过,不当与人同功,同功则相忌;可与人共患难,不可与人共安乐,安乐则相仇。 扫一扫 手机接着读 手机扫码打开《菜根谭》本章,随时随地接着看。 复制链接 上一章锄奸杜幸,要放他一条去路 目录 下一章士君子,贫不能济物者,遇人痴迷处,出一言提醒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