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悦读文网 易经 第 四 卦

第 四 卦

易经 [西周] 卜史之官 撰 / [战国—秦汉] 十翼作者 传 288字 第 4 / 99 回 2026-10-06

蒙

蒙:亨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初噬告,再三渎,渎则不告。利贞。

彖曰:蒙,山下有险,险而止,蒙。蒙,亨,以亨行时中也。
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,志应也。
初噬告,以刚中也。
再三渎,渎则不告,渎蒙也。蒙以养正,圣功也。

象曰:山下出泉,蒙;君子以果行育德。

初六:发蒙,利用刑人,用说桎梏,以往吝。
象曰: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

九二:包蒙,吉;纳妇,吉;子克家。
象曰:子克家,刚柔接也。

六三:勿用娶女;见金夫,不有躬,无攸利。
象曰:勿用娶女,行不顺也。

六四:困蒙,吝。
象曰:困蒙之吝,独远实也。

六五:童蒙,吉。
象曰:童蒙之吉,顺以巽也。

上九:击蒙;不利为寇,利御寇。
象曰:利用御寇,上下顺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