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悦读文网 易经 第五十二卦

第五十二卦

易经 [西周] 卜史之官 撰 / [战国—秦汉] 十翼作者 传 261字 第 52 / 99 回 2026-10-06

艮

艮:艮其背,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。

彖曰:艮,止也。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。是以不获其身,行其庭不见其人,无咎也。

象曰:兼山,艮;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
初六:艮其趾,无咎,利永贞。
象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
六二:艮其腓,不拯其随,其心不快。
象曰:不拯其随,未退听也。

九三:艮其限,列其夤,厉薰心。
象曰: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

六四:艮其身,无咎。
象曰:艮其身,止诸躬也。

六五:艮其辅,言有序,悔亡。
象曰:艮其辅,以中正也。

上九:敦艮,吉。
象曰:敦艮之吉,以厚终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