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悦读文网 易经 第六章(二)

第六章(二)

易经 [西周] 卜史之官 撰 / [战国—秦汉] 十翼作者 传 113字 第 94 / 99 回 2026-10-06

神也者,妙万物而为言者也。动万物者,莫疾乎雷;桡万物者,莫疾乎风;燥万物者,莫熯乎火;说万物者,莫说乎泽;润万物者,莫润乎水;终万物始万物者,莫盛乎艮。故水火相逮,雷风不相悖,山泽通气,然后能变化,既成万物也。

《易经﹒说卦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