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 公孟:
二三子复于子墨子曰:“告子曰:‘言义而行甚恶。’请弃之。”子墨子曰:“不可,称我言以毁我行,愈于亡。有人于此,翟甚不仁,尊天、事鬼、爱人,甚不仁,犹愈于亡也。今告子言谈甚辩,言仁义而不吾毁,告子毁,犹愈亡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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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三子复于子墨子曰:“告子曰:‘言义而行甚恶。’请弃之。”子墨子曰:“不可,称我言以毁我行,愈于亡。有人于此,翟甚不仁,尊天、事鬼、爱人,甚不仁,犹愈于亡也。今告子言谈甚辩,言仁义而不吾毁,告子毁,犹愈亡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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