殷太戊桑谷俱生。 或曰高宗
殷太戊桑谷俱生。 或曰高宗。 恐骇,侧身行道,思索先王之政,兴灭国,继绝世,举逸民,明养老之义,桑谷消亡,享国长久。 ”此说《春秋》〔者〕所共闻也。水灾与桑谷之变何以异?殷王改政,《春秋》攻社,道相违反,行之何从?周成王之时,天下雷雨,偃禾拔木,为害大矣。成王开金滕之书,求索行事周公之功,执书以泣遏,雨止风反,禾、大木复起。大雨久湛,其实一也。成王改过,《春秋》攻社,两经二义,行之如何?月令之家,虫食谷稼,取虫所类象之吏,笞击僇辱以灭其变。 实论者谓之未必真是,然而为之,厌合人意。 今致雨者,政也、吏也,不变其政,不罪其吏,而徒攻社,能何复塞? 苟以为当攻其类,众阴之精,月也,方诸乡月,水自下来,月离于毕,出房北道,希有不雨。 月中之兽,兔、蟾蜍也。 其类在地,螺与蚄也。 月毁于天,螺、蚄舀缺,同类明矣。雨久不霁,攻阴之类,宜捕斩兔、蟾蜍,椎被螺、蚄,为其得实。 蝗虫时至,或飞或集。 所集之地,谷草枯索。 吏卒部民,堑道作坎,榜驱内于堑坎,杷蝗积聚以千斛数。 正攻蝗之身,蝗犹不止。 况徒攻阴之类,雨安肯霁?《尚书》《大传》曰:“烟氛郊社不修,出川不祝,风雨不时,霜雪不降,责于天公。臣多弑主,孽多杀宗,五品不训,责于人公。城郭不缮,沟池不修,水泉不隆,水为民害,责于地公。”王者三公,各有所主;诸侯卿大夫,各有分职。 大水不责卿大夫而击鼓攻社,何〔如〕? 不然,鲁国失礼,孔子作经,表以为戒也。 公羊高不能实,董仲舒不能定,故攻社之义,至今复行之。 使高尚生,仲舒未死,将难之曰:“久雨湛水溢,谁致之者?使人君也,宜改政易行以复塞之。如人臣也,宜罪其人以过解天。如非君臣,阴阳之气偶时运也,击鼓攻社,而何救止?《春秋》说曰:“人君亢阳致旱,沉溺致水。 ”夫如是,旱则为沉溺之行,水则为亢阳之操,何乃攻社?攻社不解,朱丝萦之,亦复未晓。说者以为社阴、朱阳也,水阴也,以阳色萦之,助鼓为救。夫大山失火,灌以壅水,众知不能救之者,何也?火盛水少,热不能胜也。今国湛水,犹大山失火也;以若绳之丝,萦社为救,犹以壅水灌大山也。原天心以人意,状天治以人事。 人相攻击,气不相兼,兵不相负,不能取胜。 今一国水,使真欲攻阳,以绝其气,悉发国人操刀把杖以击之,若岁终逐疫,然后为可。 楚、汉之际,六国之时,兵革战攻,力强则胜,弱劣则负。 攻社一人击鼓,无兵革之威,安能救雨? 夫一旸一雨,犹一昼一夜也;其遭若尧、汤之水旱,犹一冬一夏也。 如或欲以人事祭祀复塞其变,冬求为夏,夜求为昼也。 何以效之? 久雨不霁,试使人君高枕安卧,雨犹自止。 止久至于大旱,试使人君高枕安卧,旱犹自雨。 何则? 〔阳〕极反阴,阴极反〔阳〕。 故夫天地之有湛也,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? 其有旱也,何以知不如人有瘅疾也? 祷请求福,终不能愈,变操易行,终不能救;使医食药,冀可得愈;命尽期至,医药无效。尧遭洪水,《春秋》之大水也,圣君知之,不祷于神,不改乎政,使禹治之,百川东流。 夫尧之使禹治水,犹病水者之使医也。 然则尧之洪水,天地之水病也;禹之治水,洪水之良医也。 说者何以易之? 攻社之义,于事不得。 雨不霁,祭女娲,于礼何见? 伏羲、女娲,俱圣者也。 舍伏羲而祭女娲,《春秋》不言。 董仲舒之议,其故何哉? 夫《春秋经》但言“鼓”,岂言攻哉? 说者见有“鼓”文,则言攻矣。 夫鼓未必为攻,说者用意异也。季氏富于周公,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。 孔子曰:“非吾徒也,小子鸣鼓攻之,可也。”攻者,责也,责让之也。 六国兵革相攻,不得难此,此又非也。 以卑而责尊,为逆矣。 或据天责之也? 王者母事地,母有过,子可据父以责之乎?下之于上,宜言谏。 若事,臣子之礼也;责让,上文礼也。 乖违礼意,行文如何? 故警戒下也。 必以伐鼓为攻此社,此则钟夫礼以鼓助号呼,明声响也。 古者人君将出,撞钟击鼓,声鼓鸣攻击上也。大水用鼓,或时再告社,阴之太盛,雨湛不霁。 阴盛阳微,非道之宜,口祝不副,以鼓自助,与日食鼓用牲于社,同一义也。 俱为告急,彰阴盛也。 事大而急者用钟鼓,小而缓者用铃{⺮狄},彰事告急,助口气也。 大道难知,大水久湛,假令政治所致,犹先告急,乃斯政行。 盗贼之发,与此同操。 盗贼亦政所致,比求阙失,犹先发告。 鼓用牲于社,发觉之也。 社者,众阴之长,故伐鼓使社知之。 说鼓者以为攻之,故攻母逆义之难,缘此而至。 今言告以阴盛阳微,攻尊之难,奚从来哉? 且告宜于用牲,用牲不宜于攻。 告事用牲,礼也;攻之用牲,于礼何见? 朱丝如绳,示在旸也。旸气实微,故用物微也。 投一寸之针,布一丸之艾于血脉之蹊,笃病有瘳。 朱丝如一寸之针、一丸之艾也? 吴攻破楚,昭王亡走,申包胥间步赴秦,哭泣求救,卒得助兵,却吴而存楚。 击鼓之人,〔诚〕如何耳;使诚若申包胥,一人击得。 假令一人击鼓,将耐令社与秦王同感,以土胜水之威,却止云雨。 云雨气得与吴同恐,消散入山,百姓被害者,得蒙霁晏,有楚国之安矣。 迅雷风烈,君子必变,虽夜必兴,衣冠而坐,惧威变异也。夫水旱,犹雷风也,虽运气无妄,欲令人君高枕幄卧,以俟其时,无恻怛忧民之心。 尧不用牲,或时上世质也。 仓颉作书,奚仲作车,可以前代之时无书、车之事,非后世为之乎? 时同作殊,事乃可难;异世易俗,相非如何? 俗图画女娲之象为妇人之形,又其号曰“女”。 仲舒之意,殆谓女娲古妇人帝王者也。 男阳而女阴,阴气为害,故祭女娲求福佑也。传又言: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,不胜,怒而触不周之山,使天柱折,地维绝。 女娲消炼五色石以补苍天,断鳌之足以立四极。 仲舒之祭女娲,殆见此传也。 本有补苍天、立四极之神,天气不和,阳道不胜,傥女娲以精神助圣王止雨湛乎!乱龙篇第四十七董仲舒申《春秋》之雩,设土龙以招雨,其意以云龙相致。 《易》曰:“云从龙,风从虎。”以类求之,故设土龙。 阴阳从类,云雨自至。 儒者或问曰:夫《易》言“云从龙”者,谓真龙也,岂谓土哉? 楚叶公好龙,墙壁盘盂皆画龙。 必以像类为若真,是则叶公之国常有雨也。 《易》又曰“风从虎”,谓虎啸而谷风至也。 风之与虎,亦同气类。 设为土虎,置之谷中,风能至乎? 夫土虎不能而致风,土龙安能而致雨? 古者畜龙,乘车驾龙,故有豢龙氏、御龙氏。 夏后之庭,二龙常在,季年夏衰,二龙低伏。 真龙在地,犹无云雨,况伪象乎? 礼,画雷樽象雷之形,雷樽不闻能致雷,土龙安能而动雨? 顿牟掇芥,磁石引针,皆以其真是,不假他类。 他类肖似,不能掇取者,何也? 气性异殊,不能相感动也。刘子骏掌雩祭,典土龙事,桓君山亦难以顿牟、磁石不能真是,何能掇针取芥,子骏穷无以应。 子骏,汉朝智襄,笔墨渊海,穷无以应者,是事非议误,不得道理实也。
曰:夫以非真难,是也;不以像类说,非也。 夫东风至,酒湛溢。 〔按酒味酸,从东方木也。 其味酸,故酒湛溢也〕。鲸鱼死,彗星出。 天道自然,非人事也。 事与彼云龙相从,同一实也。日,火也;月,水也。 水火感动,常以真气。 今伎道之家,铸阳燧取飞火于日,作方诸取水于月,非自然也,而天然之也。 土龙亦非真,何为不能感天? 一也。 阳燧取火于天,五月丙午日中之时,消炼五石,铸以为器,乃能得火。 今妄取刀剑偃月之钩,摩以向日,亦能感天。 夫土龙既不得比于阳燧,当与刀剑偃月钩为比。 二也。齐孟常君夜出秦关,关未开,客为鸡鸣而真鸡鸣和之。 夫鸡可以奸声感,则雨亦可以伪象致。 三也。李子长为政,欲知囚情,以梧桐为人,象囚之形。 凿地为坎,以卢为椁,卧木囚其中。 囚罪正,则木囚不动,囚冤侵夺,木囚动出。 不知囚之精神著木人乎? 将精神之气动木囚也? 夫精神感动木囚,何为独不应从土龙? 四也。舜以圣德,入大麓之野,虎狼不犯,虫蛇不害。 禹铸金鼎象百物,以入山林,亦辟凶殃。 论者以为非实,然而上古久远,周鼎之神,不可无也。 夫金与土,同五行也,使作土龙者如禹之德,则亦将有云雨之验。 五也。顿牟掇芥,磁石、钩象之石非顿牟也,皆能掇芥,土龙亦非真,当与磁石、钩象为类。 六也。楚叶公好龙,墙壁盂樽皆画龙象,真龙闻而下之。 夫龙与云雨同气,故能感动,以类相从。 叶公以为画致真龙,今独何以不能致云雨? 七也。神灵示人以像,不以实,故寝卧梦悟见事之象。 将吉,吉象来;将凶,凶象至。 神灵之气,云雨之类,神灵以像见实,土龙何独不能以伪致真? 〔八〕也。神灵以像见实,土龙何独不能以伪致真也? 上古之人,有神荼、郁垒者,昆弟二人,性能执鬼,居东海度朔山上,立桃树下,简阅百鬼。 鬼无道理,妄为人祸,荼与郁垒缚以卢索,执以食虎。 故今县官斩桃为人,立之户侧;画虎之形,著之门阑。 夫桃人,非荼、郁垒也;画虎,非食鬼之虎也,刻画效象,冀以御凶。 今土龙亦非致雨之龙,独信桃人画虎,不知土龙。 九也。此尚因缘昔书,不见实验。 鲁般、墨子刻木为鸢,蜚之三日而不集,为之巧也。 使作土龙者若鲁般、墨子,则亦将有木鸢蜚不集之类。 夫蜚鸢之气,云雨之气也。 气而蜚木鸢,何独不能从土龙? 十也。夫云雨之气也,知于蜚鸢之气,未可以言。 钓者以木为鱼,丹漆其身,近之水流而击之,起水动作,鱼以为真,并来聚会。 夫丹木,非真鱼也,鱼含血而有知,犹为像至。 云雨之知,不能过鱼。 见土龙之象,何能疑之? 十一也。此尚鱼也,知不如人。 匈奴敬畏郅都之威,刻木像都之状,交弓射之,莫能一中。 不知都之精神在形象邪? 亡将匈奴敬鬼精神在木也? 如都之精神在形象,天龙之神亦在土龙。 如匈奴精在于木人,则雩祭者之精亦在土龙。 十二也。金翁叔,休屠王之太子也,与父俱来降汉,父道死,与母俱来,拜为骑者尉。 母死,武帝图其母于甘泉殿上,署曰“休屠王焉提”。 翁叔从上上甘泉,拜谒起立,向之泣涕沾襟,久乃去。 夫图画,非母之实身也,因见形象,涕泣辄下,思亲气感,不待实然也。 夫土龙犹甘泉之图画也,云雨见之,何为不动? 十三也。此尚夷狄也。 有若似孔子,孔子死,弟子思慕,共坐有若孔子之座。 弟子知有若非孔子也,犹共坐而尊事之。 云雨之知,使若诸弟子之知,虽知土龙非真,然犹感动,思类而至。 十四也。有若,孔子弟子疑其体像,则谓相似。 孝武皇帝幸李夫人,夫人死,思见其形。 道士以术为李夫人,夫人步入殿门,武帝望见,知其非也,然犹感动,喜乐近之。 使云雨之气,如武帝之心,虽知土龙非真,然犹爱好感起而来。 十五也。既效验有十五,又亦有义四焉。立春东耕,为土像人,男女各二人,秉耒把锄;或立土牛。 未必能耕也。 顺气应时,示率下也。 今设土龙,虽知不能致雨,亦当夏时以类应变,与立土人土牛同义。 〔一〕也。礼,宗庙之主,以木为之,长尺二寸,以像先祖。 孝子入庙,主心事之,虽知木主非亲,亦当尽敬。 有所主事,土龙与木主同。 虽知非真,示当感动,立意于象。 二也。涂车、刍灵,圣人知其无用,示像生存,不敢无也。 夫设土龙,知其不能动雨也,示若涂车、刍灵而有致。 三也。天子射熊,诸侯射麋,卿大夫射虎豹,土射鹿豕,示服猛也。 名布为侯,示射无道诸侯也。 夫画布为熊麋之象,名布为侯,礼贵意象,示义取名也。 土龙亦夫熊麋、布侯之类。 四也。夫以像类有十五验,以礼示意有四义。 仲舒览见深鸿,立事不妄,设土龙之象,果有状也。 龙暂出水,云雨乃至。 古者畜龙、御龙,常存,无云雨。 犹旧交相阔远,卒然相见,欢欣歌笑,或至悲泣涕,偃伏少久,则示行各恍忽矣。《易》曰:“云从龙。”非言龙从云也。 云樽刻雷云之象,龙安肯来? 夫如是,传之者何可解,则桓君山之难可说也,则刘子骏不能对,劣也,劣则董仲舒之龙说不终也。 《论衡》终之。 故曰“乱龙”。 〔乱〕者,终也。
遭虎篇第四十八变复之家,谓虎食人者,功曹为奸所致也。 其意以为,功曹众吏之率,虎亦诸禽之雄也。 功曹为奸,采渔于吏,故虎食人以像其意。夫虎食人,人亦有杀虎。 谓虎食人,功曹受取于吏,如人食虎,吏受于功曹也乎? 案世清廉之士,百不能一。 居功曹之官,皆有奸心,私旧故可以幸,苞苴赂遗,小大皆有。 必谓虎应功曹,是野中之虎常害人也。 夫虎出有时,犹龙见有期也。 阴物以冬见,阳虫以夏出。 出应其气,气动其类。 参、伐以冬出,心、尾以夏见。 参、伐则虎星,心、尾则龙象。 像出而物见,气至而类动,天地之性也。 动于林泽之中,遭虎搏噬之时,禀性狂勃,贪叨饥饿,触自来之人,安能不食? 人之筋力,羸弱不适,巧便不知,故遇辄死。 使孟贲登山,冯妇入林,亦无此害也。孔子行鲁林中,妇人哭,甚哀,使子贡问之:“何以哭之哀也?”曰:“去年虎食吾夫,今年食吾子,是以哭哀也。”子贡曰:“若此,何不去也?”对曰: “吾善其政之不苛、吏之不暴也。”子贡还报孔子。 孔子曰:“弟子识诸!苛政暴吏,甚于虎也。”夫虎害人,古有之矣。 政不苛,吏不暴,德化之足以却虎。 然而二岁比食二人,林中兽不应善也。 为廉不应,奸吏亦不应矣。或曰:“虎应功曹之奸,所谓不苛政者,非功曹也。妇人,廉吏之部也,虽有善政,安耐化虎?”夫鲁无功曹之官,功曹之官,相国是也。 鲁相者殆非孔、墨,必三家也。 为相必无贤操,以不贤居权位,其恶,必不廉也。 必以相国为奸,令虎食人,是则鲁野之虎常食人也。水中之毒,不及陵上;陵上之气,不入水中;各以所近,罹殃取祸。 是故渔者不死于山,猎者不溺于渊。 好入山林,穷幽测深,涉虎窟寝,虎搏噬之,何以为变? 鲁公牛哀病化为虎,搏食其兄,同变化者不以为怪。 入山林草泽见害于虎,怪之非也。 蝮蛇悍猛,亦能害入。 行止泽中,〔害〕于蝮蛇,应何官吏? 蜂虿害人,入毒气害人,入水火害人。 人为蜂虿所螫,为毒气所中,为火所燔,为水所溺,又谁致之者? 苟诸禽兽,乃应吏政。 行山林中,麋鹿、野猪、牛象、熊罢、豺狼、蜼蠼,皆复杀人。 苟谓食人乃应为变。 蚤虱闽虻皆食人,人身强大,故不至死。 仓卒之世,谷食之贵,百姓饥饿,自相噉食,厥变甚于虎。 变复之家,不处苟政。且虎所食,非独人也,含血之禽,有形之兽,虎皆食之。 〔食〕人谓应功曹之奸,食他禽兽,应何官吏? 夫虎,毛虫;人,倮虫。 毛虫饥,食倮虫,何变之有? 四夷之外,大人食小人,虎之与蛮夷,气性一也。 平陆、广都,虎所不由也;山林、草泽,虎所生出也。 必以虎食人应功曹之奸,是则平陆、广都之县,功曹常为贤,山林、草泽之邑功曹常伏诛也。夫虎食人于野,应功曹之奸,虎时入邑行于民间,功曹游于闾巷之中乎? 实说,虎害人于野不应政,其行都邑,乃为怪。夫虎,山林之兽,不狎之物也,常在草野之中,不为驯畜,犹人家之有鼠也,伏匿希出,非可常见也。 命吉居安,鼠不扰乱;禄衰居危,鼠为殃变。 夫虎亦然也:邑县吉安,长吏无患,虎匿不见;长吏且危,则虎入邑,行于民间。 何则?长吏光气已消,都邑之地与野均也。 推此以论,虎所食人,亦命时也。 命讫时衰,光气去身,视肉犹尸也,故虎食之。天道偶会,虎适食人,长吏遭恶,故谓为变,应上天矣。古今凶验,非唯虎也,野物皆然。 楚王英宫楼未成,鹿走上阶,其后果薨。 鲁昭公且出,瞿鹆来巢,其后季氏逐昭公,昭公奔齐,遂死不还。 贾谊为长沙王傅,鹏鸟集舍,发书占之,曰:“主人将去。”其后迁为梁王傅。 怀王好骑,坠马而薨;贾谊伤之,亦病而死。 昌邑王时,夷鸪鸟集宫殿下,王射杀之,以问郎中令龚遂,龚遂对曰:“夷鸪野鸟,入宫,亡之应也。”其后昌邑王竟亡。 卢奴令田光与公孙弘等谋反,其且觉时,狐鸣光舍屋上,光心恶之。 其后事觉坐诛。 会稽东部都尉礼文伯时,羊伏下,其后迁为东莱太守。 都尉王子凤时,麇入府中,其后迁丹阳太守。 夫吉凶同占,迁免一验,俱象空亡,精气消去也。 故人且亡也,野鸟入宅;城且空也,草虫入邑。 等类众多,行事比肩,略举较著,以定实验也。商虫篇第四十九变复之家谓虫食谷者,部吏所致也。 贪则侵渔,故虫食谷。 身黑头赤,则谓武官;头黑身赤,则谓文官。 使加罚于虫所像类之吏,则虫灭息,不复见矣。 夫头赤则谓武吏,头黑则谓文吏所致也。 时或头赤身白,头黑身黄,或头身皆黄,或头身皆青,或皆白若鱼肉之虫,应何官吏? 时或白布豪民、猾吏被刑乞贷者,威胜于官,取多于吏,其虫形象何如状哉? 虫之灭也,皆因风雨。 案虫灭之时,则吏未必伏罚也。 陆田之中时有鼠,水田之中时有鱼,虾蟹之类,皆为谷害,或时希出而暂为害,或常有而为灾,等类众多,应何官吏?鲁宣公履亩而税,应时而有蝝生者,或言若蝗。 蝗时至,蔽天如雨,集地食物,不择谷草。 察其头身,像类何吏? 变复之家,谓蝗何应? 建武三十一年,蝗起太山郡,西南过陈留、河南,遂入夷狄,所集乡县以千百数。 当时乡县之吏,未皆履亩,蝗食谷草,连日老极,或蜚徙去,或止枯死。 当时乡县之吏,未必皆伏罪也。 夫虫食谷,自有止期,犹蚕食桑,自有足时也。 生出有日,死极有月,期尽变化,不常为虫。 使人君不罪其吏,虫犹自亡。 夫虫,风气所生,苍颉知之,故“凡”、“虫”为“风”之字,取气于风,故八日而化,生春夏之物,或食五谷,或食众草。 食五谷,吏受钱谷也,其食他草,受人何物?倮虫三百,人为之长。 由此言之,人亦虫也。 人食虫所食,虫亦食人所食,俱为虫而相食物,何为怪之? 设虫有知,亦将非人曰:“女食天之所生,吾亦食之,谓我为变,不自谓为灾。”凡含气之类,所甘嗜者,口腹不异。 人甘五谷,恶虫之食;自生天地之间,恶虫之出。 设虫能言,以此非人,亦无以诘也。 夫虫之在物间也,知者不怪,其食万物也不谓之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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