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悦读文网 论衡 如实畏惧,宜如其数。 五行相胜,物气钧适

如实畏惧,宜如其数。 五行相胜,物气钧适

论衡 [东汉] 王充 5171字 第 29 / 36 回 2026-10-06

如实畏惧,宜如其数。 五行相胜,物气钧适。 如〔泰〕山失火,沃以一杯之水;河决千里,塞以一掊之土,能胜之乎?非失五行之道,小大多少不能相当也。 天地之性,人物之力,少不胜多,小不厌大。 使三军持木杖,匹夫持一刃,伸力角气,匹夫必死。 金性胜木,然而木胜金负者,木多而金寡也。 积金如山,燃一炭火以燔烁之,金必不消。 非失五行之道,金多火少,少多小大不钧也。 五尺童子与孟贲争,童子不胜。 非童子怯,力少之故也。 狼众食人,人众食狼。敌力角气,能以小胜大者希;争强量功,能以寡胜众者鲜。 天道人物,不能以小胜大者,少不能服多。 以一刃之金,一炭之火,厌除凶咎,却岁之殃,如何也!讥日篇第七十世俗既信岁时,而又信日。 举事若病死灾患,大则谓之犯触岁月,小则谓之不避日禁。 岁月之传既用,日禁之书亦行。世俗之人,委心信之;辩论之士,亦不能定。 是以世人举事,不考于心而合于日,不参于义而致于时。 时日之书,众多非一,略举较著,明其是非,使信天时之人,将一疑而倍之。 夫祸福随盛衰而至,代谢而然。 举事曰凶,人畏凶有效;曰吉,人冀吉有验。 祸福自至,则述前之吉凶,以相戒惧此日禁所以累世不疑,惑者所以连年不悟也。《葬历》曰:“葬避九空、地故问蓍龟。 蓍龟兆数,与意相应,则是神可谓明告之矣。 时或意以为可,兆数不吉;或兆数则吉,意以为凶。 夫思虑者,己之神也;为兆数者,亦己之神也。 一身之神,在胸中为思虑,在胸外为兆数,犹人入户而坐,出门而行也。 行坐不异意,出入不易情。 如神明为兆数,不宜与思虑异。 天地有体,故能摇动。 摇动有生之类也。 生,则与人同矣。 问生人者,须以生人,乃能相报。 如使死人问生人,则必不能相答。 今天地生而蓍龟死,以死问生,安能得报? 枯龟之骨,死蓍之茎,问生之天地,世人谓之天地报应,误矣。 如蓍龟为若版牍,兆数为若书字,像类人君出教令乎? 则天地口耳何在而有教令? 孔子曰:“天何言哉?四时行焉,百物生焉。”天不言,则亦不听人之言。 天道称自然无为,今人问天地,天地报应,是自然之有为以应人也。 案《易》之文,观揲蓍之法,二分以像天地,四揲以像四时,归奇于扐,以像闰月。 以像类相法,以立卦数耳。 岂云天地〔告〕报人哉?人道,相问则对,不问不应。 无求,空扣人之门;无问,虚辨人之前,则主人笑而不应,或怒而不对。 试使卜筮之人,空钻龟而卜,虚揲蓍而筮,戏弄天地,亦得兆数,天地妄应乎? 又试使人骂天而卜,驱地而筮,无道至甚,亦得兆数。苟谓兆数天地之神,何不灭其火,灼其手,振其指而乱其数,使之身体疾痛,血气凑踊? 而犹为之见兆出数,何天地之不惮劳,用心不恶也? 由此言之,卜筮不问天地,兆数非天地之报,明矣。 然则卜筮亦必有吉凶。 论者或谓随人善恶之行也,犹瑞应应善而至,灾异随恶而到。 治之善恶,善恶所致也,疑非天地故应之也。 吉人钻龟,辄从善兆;凶人揲蓍,辄得逆数。 何以明之? 纣,至恶之君也,当时灾异繁多,七十卜而皆凶,故祖伊曰:“格人元龟,罔敢知吉。”贤者不举,大龟不兆,灾变亟至,周武受命。 高祖龙兴,天人并佑,奇怪既多,丰、沛子弟,卜之又吉。 故吉人之体,所致无不良;凶人之起,所招无不丑。 卫石骀卒,无适子,有庶子六人,卜所以为后者,曰:“沐浴佩玉则兆。”五人皆沐浴佩玉。 石祁子曰:“焉有执亲之丧而沐浴佩玉!”不沐浴佩玉,石祁子兆。 卫人卜以龟为有知也。 龟非有知,石祁子自知也。 祁子行善政,有嘉言,言嘉政善,故有明瑞。 使时不卜,谋之于众,亦犹称善。 何则? 人心神意同吉凶也。此言若然,然非卜筮之实也。夫钻龟揲蓍,自有兆数,兆数之见,自有吉凶,而吉凶之人,适与相逢。 吉人与善兆合,凶人与恶数遇,犹吉人行道逢吉事,顾睨见祥物,非吉事祥物为吉人瑞应也。 凶人遭遇凶恶于道,亦如之。 夫见善恶,非天应答,适与善恶相逢遇也。钻龟揲蓍有吉凶之兆者,逢吉遭凶之类也。 何以明之? 周武王不豫,周公卜三龟。 公曰:“乃逢是吉。”鲁卿庄叔生子穆叔,以《周易》筮之,遇《明夷》之《谦》。 夫卜曰逢,筮曰遇,实遭遇所得,非善恶所致也。 善则逢吉,恶则遇凶,天道自然,非为人也。 推此以论,人君治有吉凶之应,亦犹此也。 君德遭贤,时适当平,嘉物奇瑞偶至。 不肖之君,亦反此焉。世人言卜筮者多,得实诚者寡。 论者或谓蓍龟可以参事,不可纯用。 夫钻龟揲蓍,兆数辄见。 见无常占,占者生意。吉兆而占谓之凶,凶数而占谓之吉,吉凶不效,则谓卜筮不可信。 周武王伐纣,卜筮之,逆,占曰:“大凶。”太公推蓍蹈龟而曰:“枯骨死草,何知而凶?”夫卜筮兆数,非吉凶误也,占之不审吉凶,吉凶变乱,变乱,故太公黜之。 夫蓍筮龟卜,犹圣王治世;卜筮兆数,犹王治瑞应。 瑞应无常,兆数诡异。 诡异则占者惑,无常则议者疑。 疑则谓〔世〕未治,惑则谓〔占〕不良。 何以明之? 夫吉兆数,吉人可遭也;治遇符瑞,圣德之验也。 周王伐纣,遇乌鱼之瑞,其卜曷为逢不吉之兆? 使武王不当起,出不宜逢瑞;使武王命当兴,卜不宜得凶。 由此言之,武王之卜,不得凶占,谓之凶者,失其实也。 鲁将伐越,筮之,得“鼎折足”。 子贡占之以为凶。 何则? 鼎而折足,行用足,故谓之凶。 孔子占之以为吉,曰:“越人水居,行用舟不用足,故谓之吉。”鲁伐越,果克之。 夫子贡占鼎折足以为凶,犹周之占卜者谓之逆矣。 逆中必有吉,犹折鼎足之占,宜以伐越矣。 周多子贡直占之知,寡若孔子诡论之材,故睹非常之兆,不能审也。世因武王卜,无非而得凶,故谓卜筮不可纯用,略以助政,示有鬼神,明己不得专。著书记者,采掇行事,若韩非《饰邪》之篇,明已效之验,毁卜訾筮,非世信用。 夫卜筮非不可用,卜筮之人,占之误也。 《洪范》稽疑,卜筮之变,必问天子卿士,或时审是。 夫不能审占,兆数不验,则谓卜筮不可信用。 晋文公与楚子战,梦与成王搏,成王在上而监其脑,占曰“凶”。 咎犯曰:“吉!君得天,楚伏其罪。君之脑者,柔之也。”以战果胜,如咎犯占。 夫占梦与占龟同。 晋占梦者不见象指,犹周占龟者不见兆者为也。 象无不然,兆无不审。 人之知暗,论之失实也。 传或言:武王伐纣,卜之而龟。 占者曰“凶”。 太公曰:“龟,以祭则凶,以战则胜。”武王从之,卒克纣焉。 审若此传,亦复孔子论卦,咎犯占梦之类也。 盖兆数无不然,而吉凶失实者,占不巧工也。辨祟篇第七十二世俗信祸祟,以为人之疾病死亡,及更患被罪,戮辱欢笑,皆有所犯。 起功、移徙、祭祀、丧葬、行作、入官、嫁娶,不择吉日,不避岁月,触鬼逢神,忌时相害。 故发病生祸,絓法入罪,至于死亡,殚家灭门,皆不重慎,犯触忌讳之所致也。 如实论之,乃妄言也。

凡人在世,不能不作事,作事之后,不能不有吉凶。 见吉则指以为前时择日之福,见凶则。 夫门之与堂何以异? 五姓之门,各有五姓之堂,所向无宜何? 门之掩地,不如堂庑,朝夕所处,于堂不于门。 图吉凶者,宜皆以堂。 如门,人所出入,则户亦宜然。 孔子曰:“谁能出之由户?”言户不言门。 五祀之祭,门与户均。 如当以门正所向,则户何以不当与门相应乎? 且今府廷之内,吏舍连属,门向有南北;长吏舍传,闾居有东西。 长吏之姓,必有宫商,诸吏之舍必有征羽。 安官迁徙,未必角姓门南向也;失位贬黜,未必商姓门北出也。 或安官迁徙,或失位贬黜何? 姓有五音,人之性质亦有五行。 五音之家,商家不宜南向门,则人禀金之性者,可复不宜南向坐、南行步乎? 一曰:五音之门,有五行之人。 假令商姓口食五人,五人中各有五色,木人青,火人赤,水人黑,金人白,土人黄。 五色之人,俱出南向之门,或凶或吉,寿命或短或长。 凶而短者未必色白,吉而长者,未必色黄也。 五行之家,何以为决? 南向之门,贱商姓家,其实如何? 南方,火也,使火气之祸,若火延燔,径从南方来乎? 则虽为北向门犹之凶也。 火气之祸,若夏日之热,四方洽浃乎,则天地之间皆得其气,南向门家何以独凶? 南方火者,火位南方,一曰其气布在四方,非必南方独有火,四方无有也,犹水位在北方,四方犹有水也。 火满天下,水辨四方。 火或在人之南,或在人之北。 谓火常在南方,是则东方可无金,西方可无木乎?解除篇第七十五世信祭祀,谓祭祀必有福。 又然解除,谓解除必去凶。 解除初礼,先设祭祀。 比夫祭祀,若生人相宾客矣。 先为宾客设膳,食已,驱以刃杖。 鬼神如有知,必恚与战,不肯径去,若怀恨,反而为祸;如无所知,不能为凶,解之无益,不解无损。 且人谓鬼神何如状哉? 如谓鬼有形象,形像生人,生人怀恨,必将害人。 如无形象,与烟云同,驱逐云烟,亦不能除。 形既不可知,心亦不可图,鬼神集止人宅,欲何求乎? 如势欲杀人,当驱逐之时,避人隐匿;驱逐之止,则复还立故处。 如不欲杀人,寄托人家,虽不驱逐,亦不为害。 贵人之出也,万民并观,填街满巷,争进在前。 士卒驱之,则走而却,士卒还去,即复其处;士卒立守,终日不离,仅能禁止。 何则? 欲在于观,不为壹躯还也。 使鬼神与生人同,有欲于宅中,犹万民有欲于观也,士卒驱逐,不久立守,则观者不却也。 然则驱逐鬼者,不极一岁,鬼神不去。今驱逐之,终食之间,则舍之矣。 舍之鬼,复还来,何以禁之?暴谷于庭,鸡雀啄之,主人驱弹则走,纵之则来,不终日立守,鸡雀不禁。 使鬼神乎,不为驱逐去止;使鬼不神乎,与鸡雀等,不常驱逐,不能禁也。 虎狼入都,弓弩巡之,虽杀虎狼,不能除虎狼所为来之患。 盗贼攻城,官军击之,虽却盗贼,不能灭盗贼所为至之祸。 虎狼之来,应政失也;盗贼之至,起世乱也。 然则鬼神之集,为命绝也。 杀虎狼,却盗贼,不能使政得世治。 然则盛解除,驱鬼神,不能使凶去而命延。病人困笃,见鬼之至,性猛刚者,挺剑操杖,与鬼战斗。 战斗壹再,错指受服,知不服,必不终也。 夫解除所驱逐鬼,与病人所见鬼无以殊也;其驱逐之,与战斗无以异也。 病人战斗,鬼犹不去,宅主解除,鬼神必不离。 由此言之,解除宅者,何益于事,信其凶去,不可用也。 且夫所除,宅中客鬼也。 宅中主神有十二焉,青龙白虎列十二位。 龙虎猛神,天之正鬼也,飞尸流凶,安敢妄集,犹主人猛勇,奸客不敢窥也。 有十二神舍之,宅主驱逐,名为去十二神之客,恨十二神之意,安能得吉? 如无十二神,则亦无飞尸流凶。 罻奚裎扌祝獬纻尾梗壳篸鸷稳嘒繝解逐之法,缘古逐疫之礼也。 昔颛顼氏有子三人,生而皆亡,一居江水为虐鬼,一居若水为魍魉,一居欧隅之间主疫病人。 故岁终事毕,驱逐疫鬼,因以送陈、迎新、内吉也。 世相仿效,故有解除。 夫逐疫之法,亦礼之失也。 行尧、舜之德,天下太平,百灾消灭,虽不逐疫,疫鬼不往。 行桀、纣之行,海内扰乱,百祸并起,虽日逐疫,疫鬼犹来。 衰世好信鬼,愚人好求福。 周之季世,信鬼修祀。 以求福助。 愚主心惑,不顾自行,功犹之立,治犹不定。 故在人不在鬼,在德不在祀。 国期有远近,人命有长短,如祭祀可以得福,解除可以去凶,则王者可竭天下之财,以兴延期之祀;富家翁妪可求解除之福,以取逾世之寿。 案天下人民,夭寿贵贱,皆有禄命;操行吉凶,皆有衰盛。 祭祀不为福,福不由祭祀。 世信鬼神,故好祭祀。 祭祀无鬼神,故通人不务焉。 祭祀,厚事鬼神之道也,犹无吉福之验,况盛力用威,驱逐鬼神,其何利哉!祭祀之礼,解除之法,众多非一,且以一事效其非也。 夫小祀足以况大祭,一鬼足以卜百神。 世间缮治宅舍,凿地掘土,功成作毕,解谢土神,名曰:“解土”。 为土偶人,以像鬼形,令巫祝延,以解土神。 已祭之后,心快意喜,谓鬼神解谢,殃祸除去。 如讨论之,乃虚妄也。 何以验之? 夫土地犹人之体也,普天之下皆为一体,头足相去,以万里数。人民居土上,犹蚤虱著人身也。 蚤虱食人,贼人肌肤,犹人凿地,贼地之体也。 蚤虱内知,有欲解人之心,相与聚会,解谢于所食之肉旁,人能知之乎? 夫人不能知蚤虱之音,犹地不能晓人民之言也。 胡、越之人,耳口相类,心意相似,对口交耳而谈,尚不相解;况人之与地相似,地之耳口与人相远乎! 今所解者地乎? 则地之耳远,不能闻也。 所解一宅之土,则一宅之土犹人一分之肉也,安能晓之! 如所解宅神乎,则此名曰“解宅”,不名曰“解土”。 礼入宗庙,无所主意,斩尺二寸之木,名之曰主,主心事之,不为人像。 今解土之祭,为土偶人,像鬼之形,何能解乎? 神荒忽无形,出入无门,故谓之神。 今作形象,与礼相违,失神之实,故知其非。 像似布藉,不设鬼形。 解土之礼,立土偶人,如祭山可为石形,祭门户可作木人乎?晋中行寅将亡,召其太祝欲加罪焉,曰:“子为我祀,牺牲不肥泽也,且齐戒不敬也,使吾国亡,何也?”祝简对曰: “昔日吾先君中行密子,有车十乘,不忧其薄也,忧德义之不足也。今主君有革车百乘,不忧德义之薄也,唯患车之不足也。夫船车饰则赋敛厚,赋敛厚则民谤诅。君苟以祀为有益于国乎?诅亦将为亡矣。一人祝之,一国诅之,一祝不胜万诅,国亡,不亦宜乎?祝其何罪?”中行子乃惭。 今世信祭祀,中行子之类也。 不修其行而丰其祝,不敬其上而畏其鬼。 身死祸至,归之于祟,谓祟未得;得祟修祀,祸繁不止,归之于祭,谓祭未敬。 夫论解除,解除无益;论祭祀,祭祀无补;论巫祝,巫祝无力。 竟在人不在鬼,在德不在祀,明矣哉!祀义篇第七十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