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而至也
命而至也。 非蒙恬以不强谏,故致此祸,则己下蚕室,有非者矣。 己无非,则其非蒙恬,非也。 作伯夷之传,〔列〕善恶之行云:“七十子之徒,仲尼独荐颜渊好学。然回也屡空,糟糠不厌,卒夭死。天之报施善人如何哉!盗跖日杀不辜,肝人之肉,暴戾恣睢,聚党数千,横行天下,竟以寿终。是独遵何哉?”若此言之,颜回不当早夭,盗跖不当全活也。 不怪颜渊不当夭,而独谓蒙恬当死,过矣。 汉将李广与望气王朔燕语曰:“自汉击匈奴,而广未常不在其中,而诸校尉以下,才能不及中,然以胡军攻取侯者数十人。而广不为后人,然终无尺〔寸〕之功,以得封邑者,何也?岂吾相不当侯?且固命也?”朔曰:“将军自念,岂常有恨者乎? ”广曰:“吾为陇西太守,羌常反,吾诱而降之八百余人;吾诈而同日杀之。至今恨之,独此矣。”朔曰:“祸莫大于杀已降,此乃将军所以不得侯者也。 ”李广然之,闻者信之。 夫不侯犹不王者也。 不侯何恨,不王何负乎? 孔子不王,论者不谓之有负;李广不侯,王朔谓之有恨。 然则王朔之言,失论之实矣。 论者以为人之封侯,自有天命。 天命之符,见于骨体。 大将军卫青在建章宫时,钳徒相之,曰:“贵至封侯。”后竟以功封万户侯。 卫青未有功,而钳徒见其当封之证。 由此言之,封侯有命,非人操行所能得也。 钳徒之言实而有效,王朔之言虚而无验也。 多横恣而不罹祸,顺道而违福,王朔之说,白起自非、蒙恬自咎之类也。 仓卒之世,以财利相劫杀者众。 同车共船,千里为商,至阔迥之地,杀其人而并取其财,尸捐不收,骨暴不葬,在水为鱼鳖之食,在土为蝼蚁之粮;惰窳之人,不力农勉商,以积谷货,遭岁饥馑,腹饿不饱,椎人若畜,割而食之,无君子小人,并为鱼肉:人所不能知,吏所不能觉。 千人以上,万人以下,计一聚之中,生者百一,死者十九。 可谓无道至痛甚矣,皆得阳达富厚安乐。 天不责其无仁义之心,道相并杀;非其无力作而仓卒以人为食,加以渥祸,使之夭命,章其阴罪,明示世人,使知不可为非之验,何哉? 王朔之言,未必审然。传书:“李斯妒同才,幽杀韩非于秦,后被车裂之罪,商鞅欺旧交,擒魏公子卬,后受诛死之祸。”彼欲言其贼贤欺交,故受患祸之报也。 夫韩非何过而为李斯所幽? 公子卬何罪而为商鞅所擒? 车裂诛死,贼贤欺交,幽死见擒,何以致之?如韩非、公子卬有恶,天使李斯、商鞅报之,则李斯、商鞅为天奉诛,宜蒙其赏,不当受其祸。 如韩非、公子卬无恶,非天所罚,李斯、商鞅不得幽擒。 论者说曰:“韩非、公子卬有阴恶伏罪,人不闻见,天独知之,故受戮殃。”夫诸有罪之人,非贼贤则逆道。 如贼贤,则被所贼者何负? 如逆道,则被所逆之道何非?凡人穷达祸福之至,大之则命,小之则时。 太公穷贱,遭周文而得封。 甯戚隐厄,逢齐桓而见官。 非穷贱隐厄有非,而得封见官有是也。 穷达有时,遭遇有命也。 太公、甯戚,贤者也,尚可谓有非。 圣人,纯道者也。 虞舜为父弟所害,几死再三;有遇唐尧,尧禅舜。 立为帝。 尝见害,未有非;立为帝,未有是。 前时未到,后则命时至也。 案古人君臣困穷,后得达通,未必初有恶天祸其前,卒有善神佑其后也。 一身之行,一行之操,结发终死,前后无异。 然一成一败,一进一退,一穷一通,一全一坏,遭遇适然,命时当也。龙虚篇第二十二盛夏之时,雷电击折树木,发坏室屋,俗谓天取龙,谓龙藏于树木之中,匿于屋室之间也,雷电击折树木,发坏屋室,则龙见于外。 龙见,雷取以升天。 世无愚智贤不肖,皆谓之然。 如考实之,虚妄言也。夫天之取龙何意邪? 如以龙神为天使,犹贤臣为君使也,反报有时,无为取也。 如以龙遁逃不还,非神之行,天亦无用为也。 如龙之性当在天,在天上者固当生子,无为复在地。 如龙有升降,降龙生子于地,子长大,天取之,则世名雷电为天怒,取龙之子,无为怒也。 且龙之所居,常在水泽之中,不在木中屋间。 何以知之? 叔向之母曰:“深山大泽,实生龙蛇。”传曰:“山致其高,云雨起焉。水致其深,蛟龙生焉。”传又言:“禹渡于江,黄龙负船。”“荆次非渡淮,两龙绕舟。”“东海之上,有A丘欣,勇而有力,出过神渊,使御者饮马,马饮因没。欣怒,拔剑入渊追马,见两蛟方食其马,手剑击杀两蛟。”由是言之,蛟与龙常在渊水之中,不在木中屋间明矣。 在渊水之中,则鱼鳖之类。 鱼鳖之类,何为上天? 天之取龙,何用为哉? 如以天神乘龙而行,神恍惚无形,出入无间,无为乘龙也。 如仙人骑龙,天为仙者取龙,则仙人含天精气,形轻飞腾,若鸿鹄之状,无为骑龙也。 世称黄帝骑龙升天,此言盖虚,犹今谓天取龙也。且世谓龙升天者,必谓神龙。 不神,不升天;升天,神之效也。 天地之性,人为贵,则龙贱矣。 贵者不神,贱者反神乎? 如龙之性有神与不神,神者升天,不神者不能。 龟蛇亦有神与不神,神龟神蛇,复升天乎? 且龙禀何气而独神?天有仓龙、白虎、朱鸟、玄武之像也,地亦有龙、虎、鸟、龟之物。 四星之精,降生四兽。 虎鸟与龟不神,龙何故独神也? 人为倮虫之长,龙为鳞虫之长。 俱为物长,谓龙升天,人复升天乎? 龙与人同,独谓能升天者,谓龙神也。 世或谓圣人神而先知,犹谓神龙能升天也。 因谓圣人先知之明,论龙之才,谓龙升天,故其宜也。天地之间,恍惚无形,寒暑风雨之气乃为神。 今龙有形,有形则行,行则食,食则物之性也。 天地之性,有形体之类,能行食之物,不得为神。 何以言之,龙有体也。 传曰:“鳞虫三百,龙为之长。”龙为鳞虫之长,安得无体? 何以言之,孔子曰:“龙食于清,游于清。龟食于清;游于浊;鱼食于浊,游于浊。丘上不及龙,下不为鱼,中止其龟与!”《山海经》言:四海之外,有乘龙蛇之人。 世俗画龙之象,马首蛇尾。 由此言之,马、蛇之类也。 慎子曰:“蜚龙乘云,腾蛇游雾,云罢雨霁,与蚓蚁同矣。 ”韩子曰:“龙之为虫也,鸣可狎而骑也。然喉下有逆鳞尺余,人或婴之,必杀人矣。”比之为蚓蚁,又言虫可狎而骑,蛇、马之类明矣。 传曰:“纣作象箸而箕子泣。”泣之者,痛其极也。 夫有像箸,必有玉杯。 玉杯所盈,象箸所挟,则必龙肝豹胎。 夫龙肝可食,其龙难得。 难得则愁下,愁下则祸生,故从而痛之。 如龙神,其身不可得杀,其肝何可得食? 禽兽肝胎非一,称龙肝豹胎者,人得食而知其味美也。 春秋之时,龙见于绛郊。 魏献子问于蔡墨曰:“吾闻之,虫莫智于龙,以其不生得也。谓之智,信乎?”对曰:“人实不知,非龙实智。古者畜龙,故国有豢龙氏,有御龙氏。”献子曰:“是二者,吾亦闻之,而不知其故。是何谓也?”对曰:“昔有飂叔〔安〕有裔子曰董父,实甚好龙,能求其嗜欲以饮食之,龙多归之。乃扰畜龙,以服事舜,而锡之姓曰董,氏曰豢龙,封诸鬲川,鬲夷氏是其后也。故帝舜氏世有畜龙。及有夏,孔甲扰于帝,帝赐之乘龙,河、汉各二,各有雌雄,孔甲不能食也,而未获豢龙氏。有陶唐氏既衰,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,以事孔甲,能饮食龙。夏后嘉之,赐氏曰御龙,以更豕韦之后。龙一雌死,潜醢以食夏后.夏后〔亨〕之。既而使求,惧而不得,迁于鲁县,范氏其后也。”献子曰:“今何故无之?”对曰:“夫物有其官,官修其方,朝夕思之。一日失职,则死及之,失官不食。官宿其业,其物乃至。若泯弃之,物乃低伏,郁湮不育。”由此言之,龙可畜又可食也。 可食之物,不能神矣。 世无其官,又无董父、后刘之人,故潜藏伏
匿,出见希疏;出又乘云,与人殊路,人谓之神。 如存其官而有其人,则龙,牛之类也,何神之有? 以《山海经》言之,以慎子、韩子证之,以俗世之画验之,以箕子之泣订之,以蔡墨之对论之,知龙不能神,不能升天,天不以雷电取龙,明矣。 世俗言龙神而升天者,妄矣。世俗之言,亦有缘也。 短书言:“龙无尺木,无以升天。”又曰“升天”,又言“尺木”,谓龙从木中升天也。 彼短书之家,世俗之人也。 见雷电发时,龙随而起,当雷电〔击〕树木之时,龙适与雷电俱在树木之侧,雷电去,龙随而上,故谓从树木之中升天也。 实者雷龙同类,感气相致,故《易》曰:“云从龙,风从虎。”又言:“虎啸谷风至,龙兴景云起。”龙与云相招,虎与风相致,故董仲舒雩祭之法,设土龙以为感也。 夫盛夏太阳用事,云雨干之。 太阳火也,云雨水也,〔水〕火激薄则鸣而为雷。 龙闻雷声则起,起而云至,云至而龙乘之。 云雨感龙,龙亦起云而升天。 天极雷高,云消复降。 人见其乘云则谓“升天”,见天为雷电则为“天取龙”。 世儒读《易》文,见传言,皆知龙者云之类。 拘俗人之议,不能通其说;又见短书为证,故遂谓“天取龙”。天不取龙,龙不升天。 当丘欣之杀两蛟也,手把其尾,拽而出之至渊之外,雷电击之。 蛟则龙之类也。 蛟龙见而云雨至,云雨至则雷电击。 如以天实取龙,龙为天用,何以死蛟〔不〕为取之? 且鱼在水中,亦随云雨,蜚而乘云雨非升天也。 龙,鱼之类也,其乘雷电犹鱼之飞也。 鱼随云雨,不谓之神,龙乘雷电独谓之神。 世俗之言,失其实也。 物在世间,各有所乘。 水蛇乘雾,龙乘云,鸟乘风。 见龙乘云,独谓之神,失龙之实,诬龙之能也。然则龙之所以为神者,以能屈伸其体,存亡其形。 屈伸其体,存亡其形,未足以为神也。 豫让吞炭,漆身为厉,人不识其形。 子贡灭须为妇人,人不知其状;龙变体自匿,人亦不能觉,变化藏匿者巧也。 物性亦有自然,狌狌知往,干鹊知来,鹦鹉能言,三怪比龙,性变化也。 如以巧为神,豫让、子贡神也。 孔子曰:“游者可为网,飞者可为矰。至于龙也,吾不知其乘风云上升。今日见老子,其犹龙乎!”夫龙乘云而上,云消而下。 物类可察,上下可知;而云孔子不知。 以孔子之圣,尚不知龙,况俗人智浅,好奇之性,无实可之心,谓之龙神而升天,不足怪也。雷虚篇第二十三盛夏之时,雷电迅疾,击折树木,坏败室屋,时犯杀人。 世俗以为“击折树木、坏败室屋”者,天取龙;其“犯杀人”也,谓之〔有〕阴过,饮食人以不洁净,天怒,击而杀之。 隆隆之声,天怒之音,若人之呴吁矣。 世无愚智,莫谓不然。推人道以论之,虚妄之言也。夫雷之发动,一气一声也,折木坏屋亦犯杀人,犯杀人时亦折木坏屋。 独谓折木坏屋者,天取龙;犯杀人,罚阴过,与取龙吉凶不同,并时共声,非道也。 论者以为“隆隆”者,天怒呴吁之声也。 此便于罚过,不宜于取龙。 罚过,天怒可也;取龙,龙何过而怒之? 如龙神,天取之,不宜怒。 如龙有过,与人同罪,杀而已,何为取也? 杀人,怒可也。 取龙,龙何过而怒之? 杀人不取;杀龙取之。 人龙之罪何别? 而其杀之何异? 然则取龙之说既不可听,罚过之言复不可从。何以效之? 案雷之声迅疾之时,人仆死于地,隆隆之声临人首上,故得杀人。 审隆隆者天怒乎? 怒用口之怒气杀人也。 口之怒气,安能杀人? 人为雷所杀,询其身体,若燔灼之状也。 如天用口怒,口怒生火乎? 且口著乎体,口之动与体俱。 当击折之时,声著于地;其衰也,声著于天。 夫如是,声著地之时,口至地,体亦宜然。 当雷迅疾之时,仰视天,不见天之下,不见天之下,则夫隆隆之声者,非天怒也。 天之怒与人无异。 人怒,身近人则声疾,远人则声微。今天声近,其体远,非怒之实也。 且雷声迅疾之时,声东西或南北,如天怒体动,口东西南北,仰视天亦宜东西南北。或曰:“天已东西南北矣,云雨冥晦,人不能见耳。”夫千里不同风,百里不共雷。 《易》曰:“震惊百里。”雷电之地,〔云〕雨晦冥,百里之外无雨之处,宜见天之东西南北也。 口著于天,天宜随口,口一移普天皆移,非独雷雨之地,天随口动也。 且所谓怒者,谁也? 天神邪? 苍苍之天也? 如谓天神,神怒无声;如谓苍苍之天,天者体不怒,怒用口。且天地相与,夫妇也,其即民父母也。 子有过,父怒,笞之致死,而母不哭乎? 今天怒杀人,地宜哭之。 独闻天之怒,不闻地之哭。 如地不能哭,则天亦不能怒。 且有怒则有喜。 人有阴过,亦有阴善。 有阴过,天怒杀之;如有阴善,天亦宜以善赏之。 隆隆之声谓天之怒,如天之喜,亦哂然而笑。 人有喜怒,故谓天喜怒、推人以知天,知天本于人。 如人不怒,则亦无缘谓天怒也。 缘人以知天,宜尽人之性。 人性怒则呴吁,喜则歌笑。 比闻天之怒,希闻天之喜;比见天之罚,希见天之赏。 岂天怒不喜,贪于罚,希于赏哉? 何怒罚有效,喜赏无验也?且雷之击也,“折木坏屋”,“时犯杀人”,以为天怒。 时或徒雷,无所折败,亦不杀人,天空怒乎? 人君不空喜怒,喜怒必有赏罚。 无所罚而空怒,是天妄也。 妄则失威,非天行也。 政事之家,以寒温之气,为喜怒之候,人君喜即天温,〔怒〕则天寒。 雷电之日,天必寒也。 高祖之先刘媪曾息大泽之陂,梦与神遇,此时雷电晦冥。 天方施气,宜喜之时也,何怒而雷? 如用击折者为怒,不击折者为喜,则夫隆隆之声,不宜同音。 人怒喜异声,天怒喜同音,与人乖异,则人何缘谓之天怒? 且“饮食人以不洁净”,小过也。 以至尊之身,亲罚小过,非尊者之宜也。 尊不亲罚过,故王不亲诛罪。 天尊于王,亲罚小过,是天德劣于王也。 且天之用心,犹人之用意。 人君罪恶,初闻之时,怒以非之;及其诛之,哀以怜之。 故《论语》曰:“如得其情,则哀怜而勿喜。”纣至恶也,武王将诛,哀而怜之。 故《尚书》曰:“予惟率夷怜尔。”人君诛恶,怜而杀之;天之罚过,怒而击之。 是天少恩而人多惠也。 说雨者以为天施气。 天施气,气渥为雨,故雨润万物,名曰澍。 人不喜,不施恩。 天不说,不降雨。 谓雷,天怒;雨者,天喜也。 雷起常与雨俱,如论之言,天怒且喜也。 人君赏罚不同日,天之怒喜不殊时,天人相违,赏罚乖也。 且怒喜具形,乱也。 恶人为乱,怒罚其过;罚之以乱,非天行也。 冬雷人谓之阳气泄,春雷谓之阳气发。 夏雷不谓阳气盛,谓之天怒,竟虚言也。人在天地之间,物也。 物,亦物也。 物之饮食,天不能知。 人之饮食,天独知之。 万物于天,皆子也;父母于子,恩德一也。 岂为贵贤加意,贱愚不察乎? 何其察人之明,省物之暗也! 犬豕食,人腐臭食之,天不杀也。 如以人贵而独禁之,则鼠洿人饮食,人不知,误而食之,天不杀也。 如天能原鼠,则亦能原人,人误以不洁净饮食人,人不知而食之耳,岂故举腐臭以予之哉? 如故予之,人亦不肯食。 吕后断戚夫人手,去其眼,置于厕中,以为人豕。 呼人示之,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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