儒者论曰:“天地故生人。”此言妄也
儒者论曰:“天地故生人。”此言妄也。 夫天地合气,人偶自生也;犹夫妇合气,子则自生也。 夫妇合气,非当时欲得生子;情欲动而合,合而生子矣。 且夫妇不故生子,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。 然则人生于天地也,犹鱼之于渊,饥虱之于人也。 因气而生,种类相产,万物生天地之间,皆一实也。 传曰:天地不故生人,人偶自生。若此,论事者何故云“天地为炉,万物为铜,阴阳为火,造化为工”乎? 案陶冶者之用烁铜燔器,故为之也。 而云天地不故生人,人偶自生耳,可谓陶冶者不故为器而器偶自成乎? 夫比不应事,未可谓喻;文不称实,未可谓是也。 曰:“是喻人禀气不能纯一,若烁铜之下形,燔器之得火也,非谓天地生人与陶冶同也。”兴喻人皆引人事。 人事有体,不可断绝。 以目视头,头不得不动;以手相足,足不得不摇。 目与头同形,手与足同体。 今夫陶冶者,初埏埴作器,必模范为形,故作之也;燃炭生火,必调和炉灶,故为之也。 及铜烁不能皆成,器燔不能尽善,不能故生也。 夫天不能故生人,则其生万物,亦不能故也。 天地合气,物偶自生矣。 夫耕耘播种,故为之也;及其成与不熟,偶自然也。何以验之? 如天故生万物,当令其相亲爱,不当令之相贼害也。 或曰:五行之气,天生万物。 以万物含五行之气,五行之气更相贼害。 曰:天自当以一行之气生万物,令之相亲爱,不当令五行之气反使相贼害也。 或曰:欲为之用,故令相贼害;贼害相成也。 故天用五行之气生万物,人用万物作万事。 不能相制,不能相使,不相贼害,不成为用。 金不贼木,木不成用。 火不烁金,金不成器。 故诸物相贼相利,含血之虫相胜服、相囓噬、相噉食者,皆五行气使之然也。”曰:“天生万物欲令相为用,不得不相贼害也。 则生虎狼蝮蛇及蜂虿之虫,皆贼害人,天又欲使人为之用邪? 且一人之身,含五行之气,故一人之行,有五常之操。 五常,五行之道也。 五藏在内,五行气俱。 如论者之言,含血之虫,怀五行之气,辄相贼害。 一人之身,胸怀五藏,自相贼也;一人之操,行义之心,自相害也。 且五行之气相贼害,含血之虫相胜服,其验何在? 曰:寅,木也,其禽虎也;戍,土也,其禽犬也。 丑、未,亦土也,丑禽牛,未禽羊也。 木胜土,故犬与牛羊为虎所服也。 亥水也,其禽豕也;巳,火也,其禽蛇也;子亦水也,其禽鼠也。 午亦火也,其禽马也。水胜火,故豕食蛇;火为水所害,故马食鼠屎而腹胀。 曰:审如论者之言,含血之虫,亦有不相胜之效。 午,马也,子,鼠也,酉,鸡也,卯兔也。 水胜火,鼠何不逐马? 金胜木,鸡何不啄兔? 亥,豕也,(未,羊也。)丑,牛也。土胜水,牛羊何不杀豕? 巳,蛇也。 申,猴也。 火胜金,蛇何不食猕猴? 猕猴者,畏鼠也。 囓猕猴者,犬也。 鼠,水。 猕猴,金也。 水不胜金,猕猴何故畏鼠也? 戍,土也,申,猴也。 土不胜金,猴何故畏犬? 东方,木也,其星仓龙也。 西方,金也,其星白虎也;南方,火也,其星朱鸟也。 北方,水也,其星玄武也。 天有四星之精,降生四兽之体。 含血之虫,以四兽为长,四兽含五行之气最较郑鼇案龙虎交不相贼,鸟龟会不相害。 以四兽验之,以十二辰之禽效之,五行之虫以气性相刻,则尤不相应。凡万物相刻贼,含血之虫则相服,至于相噉食者,自以齿牙顿利,筋力优劣,动作巧便,气势勇桀。 若人之在世,势不与适,力不均等,自相胜服。 以力相服,则以刃相贼矣。 夫人以刃相贼,犹物以齿角爪牙相触刺也。 力强角利,势烈牙长,则能胜;气微爪短,胆小距顿,则服畏也。 人有勇怯,故战有胜负,胜者未必受金气,负者未必得木精也。 孔子畏阳虎,却行流汗,阳虎未必色白,孔子未必面青也。 鹰之击鸠雀,鸮之啄鹄雁,未必鹰鸮、生于南方,而鸠雀鹄雁产于西方也,自是筋力勇怯相胜服也。一堂之上,必有论者;一乡之中,必有讼者。 讼必有曲直,论必有是非,非而曲者为负,是而直者为胜。 亦或辩口利舌,辞喻横出为胜;或诎弱缀跲,⻊连蹇不比者为负。 以舌论讼,犹以剑戟斗也。 利剑长戟,手足健疾者胜;顿刀短矛,手足缓留者负。 夫物之相胜,或以筋力,或以气势,或以巧便。 小有气势,口足有便,则能以小而制大;大无骨力,角翼不劲,则以大而服小。 鹊食猬皮,博劳食蛇,猬、蛇不便也。 蚊虻之力,不如牛马,牛马困于蚊虻,蚊虻乃有势也。 鹿之角,足以触犬,猕猴之手,足以博鼠,然而鹿制于犬,猕猴服于鼠,角爪不利也。 故十年之牛,为牧竖所驱;长仞之象,为越僮所钩,无便故也。 故夫得其便也,则以小能胜大;无其便也,则以强服于羸也。奇怪篇第十五儒者称圣人之生,不因人气,更禀精于天。 禹母吞薏苡而生禹,故夏姓曰姒;渊与孔子俱上鲁太山,孔子东南望,吴阊门外有系白马,引颜渊指以示之曰:“若见吴昌门乎?”颜渊曰:“见之。”孔子曰:“门外何有?”曰“有如系练之状。”孔子抚其目而正之,因与俱下。 下而颜渊发白齿落,遂以病死。 盖以精神不能若孔子,强力自极,精华竭尽,故早夭死。 世俗闻之,皆以为然。 如实论之,殆虚言也。 案《论语》之文,不见此言。 考《六经》之传,亦无此语。 夫颜渊能见千里之外,与圣人同,孔子、诸子,何讳不言? 盖人目之所见,不过十里。 过此不见,非所明察,远也。 传曰:“太山之高巍然,去之百里,不见垂,远也。”案鲁去吴,千有余里,使离朱望之,终不能见,况使颜渊,何能审之? 如才庶几者,明目异于人,则世宜称亚圣,不宜言离朱。 人目之视也,物大者易察,小者难审。 使颜渊处昌门之外,望太山之形,终不能见。 况从太山之上,察白马之色,色不能见,明矣。 非颜渊不能见,孔子亦不能见也。 何以验之? 耳目之用,均也。 目不能见百里,则耳亦不能闻也。 陆贾曰:“离娄之明,不能察帷薄之内;师旷之聪,不能闻百里之外。”昌门之与太山,非直帷薄之内、百里之外也。秦武王与孟说举鼎不任,绝脉而死。 举鼎用力,力由筋脉,筋脉不堪,绝伤而死,道理宜也。 今颜渊用目望远,望远目睛不任,宜盲眇,发白齿落,非其致也。 发白齿落,用精于学,勤力不休,气力竭尽,故至于死。 伯奇放流,首发早白。 《诗》云:“惟忧用老。”伯奇用忧,而颜渊用睛,暂望仓卒,安能致此?儒书言:舜葬于苍梧、禹葬于会稽者,巡狩年老,道死边土。 圣人以天下为家,不别远近,不殊内外,故遂止葬。 夫言舜、禹,实也;言其巡狩,虚也。 舜之与尧,俱帝者也,共五千里之境,同四海之内;二帝之道,相因不殊。 《尧典》之篇,舜巡狩东至岱宗,南至霍山,西至太华,北至恒山。 以为四岳者,四方之中,诸侯之来,并会岳下,幽深远近,无不见者,圣人举事,求其宜适也。 禹王如舜,事无所改,巡狩所至,以复如舜。 舜至苍梧,禹到会稽,非其实也。 实舜、禹之时,鸿水未治,尧传于舜,舜受为帝,与禹分部,行治鸿水。 尧崩之后,舜老,亦以传于禹。 舜南治水,死于苍梧;禹东治水,死于会嵇。 贤圣家天下,故因葬焉。 吴君高说:会稽本山名,夏禹巡守,会计于此山,因以名郡,故曰会稽。 夫言因山名郡可也,言禹巡狩会计于此山,虚也。 巡狩本不至会稽,安得会计于此山? 宜听君高之说,诚会稽为会计,禹到南方,何所会计? 如禹始东死于会稽,舜亦巡狩,至于苍梧,安所会计? 百王治定则出巡,巡则辄会13 · 论衡1-5.txt · 2008-05-08 22:57计,是则四方之山皆会计也。 百王太平,升封太山。 太山之上,封可见者七十有二,纷纶湮灭者,不可胜数。 如审帝王巡狩辄会计,会计之地如太山封者,四方宜多。 夫郡国成名,犹万物之名,不可说也。 独为会稽立欤? 周时旧名吴、越也,为吴、越立名,从何往哉? 六国立名,状当如何? 天下郡国且百余,县邑出万,乡亭聚里,皆有号名,贤圣之才莫能说。 君高能说会稽,不能辨定方名。 会计之说,未可从也。 巡狩考正法度,禹时吴为裸国,断发文身,考之无用,会计如何?传书言:舜葬于苍梧,象为之耕;禹葬会稽,鸟为之田。 盖以圣德所致,天使鸟兽报佑之也。 世莫不然。 考实之,殆虚言也。 夫舜、禹之德不能过尧,尧葬于冀州,或言葬于崇山,冀州鸟兽不耕,而鸟兽独为舜、禹耕,何天恩之偏驳也?或曰:“舜、禹治水,不得宁处,故舜死于苍梧,禹死于会稽。勤苦有功,故天报之;远离中国,故天痛之。”夫天报舜、禹,使鸟田象耕,何益舜、禹? 天欲报舜、禹,宜使苍梧、会稽常祭祀之。 使鸟兽田耕,不能使人祭。 祭加舜、禹之墓,田施人民之家,天之报佑圣人,何其拙也,且无益哉! 由此言之,鸟田象耕,报佑舜、禹,非其实也。 实者,苍梧多像之地,会稽众鸟所居。 《禹贡》曰:“彭蠡既潴,阳鸟攸居。”天地之情,鸟兽之行也。 象自蹈土,鸟自食苹。 土蹶草尽,若耕田状,壤靡泥易,人随种之,世俗则谓为舜、禹田。 海陵麋田,若象耕状,何尝帝王葬海陵者邪?传书言:吴王夫差杀伍子胥,煮之于镬,乃以鸱夷橐投之于江。 子胥恚恨,驱水为涛,以溺杀人。 今时会稽丹徒大江、钱塘浙江,皆立子胥之庙。 盖欲慰其恨心,止其猛涛也。 夫言吴王杀子胥投之于江,实也;言其恨恚驱水为涛者,虚也。 屈原怀恨,自投湘江,湘江不为涛;申徒狄蹈河而死,河水不为涛。 世人必曰:“屈原、申徒狄不能勇猛,力怒不如子胥。”夫卫菹子路而汉烹彭越,子胥勇猛不过子路、彭越。 然二士不能发怒于鼎镬之中,以烹汤菹汁往见公,公曰:“寡人问太卜曰:‘子道何能?’对曰:‘能动地。’地固可动乎?”晏子嘿然不对,出见太卜曰:“昔吾见钩星在房、心之间,地其动乎?”太卜曰:“然。”晏子出,太卜走见公:“臣非能动地,地固将自动。”夫子韦言星徙,犹太卜言地动也。 地固且自动,太卜言己能动之。 星固将自徙,子韦言君能徙之。 使晏子不言钩星在房、心,则太卜之奸对不觉。宋无晏子之知臣,故子韦之一言,遂为其是。 案《子韦书录序秦》亦言:“子韦曰:‘君出三善言,荧惑宜有动’。”于是候之,果徙舍。 ”不言“三”。或时星当自去,子韦以为验,实动离舍,世增言“三”。既空增三舍之数,又虚生二十一年之寿也。异虚篇第十八殷高宗之时,桑谷俱生于朝,七日而大拱。 高宗召其相而问之,相曰:“吾虽知之,弗能言也。”问祖己,祖己曰:“夫桑谷者,野草也,而生于朝,意朝亡乎?”高宗恐骇,侧身而行道,思索先王之政,明养老之义,兴灭国,继绝世,举佚民。桑谷亡。 三年之后,诸侯以译来朝者六国,遂享百年之福。 高宗,贤君也,而感桑谷生。 而问祖己,行祖己之言,修政改行。 桑谷之妖亡,诸侯朝而年长久。 修善之义笃,故瑞应之福渥。 此虚言也。祖己之言“朝当亡”哉! 夫朝之当亡,犹人当死。 人欲死,怪出。 国欲亡,期尽。 人死命终,死不复生,亡不复存。祖己之言政,何益于不亡? 高宗之修行,何益于除祸? 夫家人见凶修善,不能得吉;高宗见妖改政,安能除祸? 除祸且不能,况能招致六国,延期至百年乎! 故人之死生,在于命之夭寿,不在行之善恶;国之存亡,在期之长短,不在于政之得失。 案祖己之占,桑谷为亡之妖,亡像已见,虽修孝行,其何益哉! 何以效之?鲁昭公之时,瞿鹆来巢。 师己采文、成之世童谣之语,有瞿鹆之言,见今有来巢之验,则占谓之凶。 其后,昭公为季氏所逐,出于齐,国果空虚,都有虚验。 故野鸟来巢,师己处之,祸竟如占。 使昭公闻师己之言,修行改政为善,居高宗之操,终不能消。 何则? 瞿鹆之谣已兆,出奔之祸已成也。 瞿鹆之兆,已出于文、成之世矣。 根生,叶安得不茂? 源发,流安得不广? 此尚为近,未足以言之。 夏将衰也,二龙战于庭,吐漦而去,夏王椟而藏之。 夏亡,传于殷;殷亡,传于周,皆莫之发。 至幽王之时,发而视之,漦流于庭,化为玄鼋,走入后宫,与妇人交,遂生褒姒。 褒姒归周,历王惑乱,国遂灭亡。 幽、历王之去夏世,以为千数岁,二龙战时,幽、厉、褒姒等未为人也。 周亡之妖,已出久矣。 妖出,祸安得不就? 瑞见,福安得不至? 若二龙战时言曰:“余褒之二君也。”是则褒姒当生之验也。 龙称褒,褒姒不得不生,生则厉王不得不恶,恶则国不得不亡。 征已见,虽五圣十贤相与却之,终不能消。 善恶同实:善祥出,国必兴;恶祥见,朝必亡。 谓恶异可以善行除,是谓善瑞可以恶政灭也。河源出于昆仑,其流播于九河。 使尧、禹却以善政,终不能还者,水势当然,人事不能禁也。 河源不可禁,二龙不可除,则桑谷不可却也。 王命之当兴也,犹春气之当为夏也。 其当亡也,犹秋气之当为冬也。 见春之微叶,知夏有茎叶。 睹秋之零实,知冬之枯萃。 桑谷之生,其犹春叶秋实也,必然犹验之。 今详修政改行,何能除之? 夫以周亡之祥,见于夏时,又何以知桑谷之生,不为纣亡出乎! 或时祖己言之,信野草之占,失远近之实。 高宗问祖己之后,侧身行道,六国诸侯偶朝而至,高宗之命自长未终,则谓起桑谷之问,改行修行,享百年之福矣。 夫桑谷之生,殆为纣出,亦或时吉而不凶,故殷朝不亡,高宗寿长。 祖己信野草之占,谓之当亡之征。汉孝武皇帝之时,获白麟戴两角而共抵,使谒者终军议之。 军曰:“夫野兽而共一角,像天下合同为一也。”麒麟野兽也,桑谷野草也,俱为野物,兽草何别? 终军谓兽为吉,祖己谓野草为凶。 高宗祭成汤之庙,有蜚雉升鼎而雊。 祖己以为远人将有来者,说《尚书》家谓雉凶,议驳不同。 且从祖己之言,雉来吉也,雉伏于野草之中,草覆野鸟之形,若民人处草庐之中,可谓其人吉而庐凶乎? 民人入都,不谓之凶,野草生朝,何故不吉? 雉则民人之类。 如谓含血者吉,长狄来至,是吉也,何故谓之凶? 如以从夷狄来者不吉,介葛卢来朝,是凶也。 如以草木者为凶,朱草、蓂荚出,是不吉也。 朱草、蓂荚,皆草也,宜生于野,而生于朝,是为不吉。 何故谓之瑞? 一野之物,来至或出,吉凶异议。 朱草荚善草,故为吉,则是以善恶为吉凶,不以都野为好丑也。 周时天下太平,越尝献雉于周公。 高宗得之而吉。 雉亦草
手机扫码打开《论衡》本章,随时随地接着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