皆伤心;惠帝见之,疾卧不起。 吕后故为,天不罚也
皆伤心;惠帝见之,疾卧不起。 吕后故为,天不罚也。 人误不知,天辄杀之,不能原误,失而责故,天治悖也。夫人食不净之物,口不知有其洿也;如食,已知之,名曰肠洿。 戚夫人入厕,身体辱之,与洿何以别? 肠之与体何以异? 为肠不为体,伤洿不病辱,非天意也。 且人闻人食不清之物,心平如故,观戚夫人者,莫不伤心。 人伤,天意悲矣。 夫悲戚夫人则怨吕后,案吕后之崩,未必遇雷也。 道士刘春荧惑楚王英,使食不清。 春死,未必遇雷也。 建初四年夏六月,雷击杀会稽〔鄞〕专日食羊五头皆死。 夫羊何阴过,而雷杀之? 舟人洿溪上流,人饮下流,舟人不雷死。天神之处天,犹王者之居也。 王者居重关之内,则天之神宜在隐匿之中。 王者居宫室之内,则天亦有太微、紫宫、轩辕、文昌之坐。 王者与人相远,不知人之阴恶。 天神在四宫之内,何能见人暗过? 王者闻人进,以人知。 天知人恶,亦宜因鬼。 使天问过于鬼神,则其诛之,宜使鬼神。 如使鬼神,则天怒,鬼神也,非天也。且王断刑以秋,天之杀用夏,此王者用刑违天时。 奉天而行,其诛杀也,宜法像上天。 天杀用夏,王诛以秋,天人相违,非奉天之义也。 或论曰:“饮食〔人〕不洁净,天之大恶也。杀大恶,不须时。”王者大恶,谋反大逆无道也。 天之大恶,饮食人不洁清。 天〔人〕所恶,小大不均等也。 如小大同,王者宜法天,制饮食人不洁清之法为死刑也。 圣王有天下,制刑不备此法,圣王阙略,有遗失也? 或论曰:“鬼神治阴,王者治阳。阴过暗昧,人不能觉,故使鬼神主之。”曰:“阴过非一也,何不尽杀?案一过,非治阴之义也。天怒不旋日,人怨不旋踵。人有阴过,或时有用冬,未必专用夏也。以冬过误,不辄击杀,远至于夏,非不旋日之意也。图画之工,图雷之状,累累如连鼓之形;又图一人,若力士之容,谓之雷公,使之左手引连鼓,右手推椎,若击之状。 其意以为雷声隆隆者,连鼓相扣击之〔音〕也;其魄然若敝裂者,椎所击之声也;其杀人也,引连鼓相椎,并击之矣。 世又信之,莫谓不然。 如复原之,虚妄之像也。 夫雷,非声则气也。 声与气,安可推引而为连鼓之形乎? 如审可推引,则是物也。 相扣而音鸣者,非鼓即钟也。 夫隆隆之声,鼓与钟邪? 如审是也,钟鼓不〔而〕空悬,须有笋虡,然后能安,然后能鸣。 今钟鼓无所悬著,雷公之足,无所蹈履,安得而为雷? 或曰:“如此固为神。如必有所悬著,足有所履,然后而为雷,是与人等也,何以为神?”曰:神者,恍惚无形,出入无门,上下无垠,故谓之神。 今雷公有形,雷声有器,安得为神? 如无形,不得为之图像;如有形,不得谓之神。 谓之神龙升天,实事者谓之不然,以人时或见龙之形也。 以其形见,故图画升龙之形也;以其可画,故有不神之实。难曰:“人亦见鬼之形,鬼复神乎?”曰:人时见鬼,有见雷公者乎? 鬼名曰神,其行蹈地,与人相似。 雷公头不悬于天,足不蹈于地,安能为雷公? 飞者皆有翼,物无翼而飞,谓仙人。 画仙人之形,为之作翼。 如雷公与仙人同,宜复著翼。 使雷公不飞,图雷家言其飞,非也;使实飞,不为著翼,又非也。 夫如是,图雷之家,画雷之状,皆虚妄也。且说雷之家,谓雷,天怒呴吁也;图雷之家,谓之雷公怒引连鼓也。 审如说雷之家,则图雷之家非;审如图雷之家,则说雷之家误。 二家相违也,并而是之,无是非之分。 无是非之分,故无是非之实。 无以定疑论,故虚妄之论胜也。《礼》曰:“刻尊为雷之形,一出一入,一屈一伸,为相校轸则鸣。”校轸之状,郁律垒之类也,此像类之矣。 气相校轸分裂,则隆隆之声,校轸之音也。 魄然若{敝衣}裂者,气射之声也。 气射中人,人则死矣。 实说,雷者太阳之激气也。 何以明之? 正月阳动,故正月始雷。 五月阳盛,故五月雷迅。 秋冬阳衰,故秋冬雷潜。 盛夏之时,太阳用事,阴气乘之。 阴阳分〔争〕,则相校轸。 校轸则激射。 激射为毒,中人辄死,中木木折,中屋屋坏。 人在木下屋间,偶中而死矣。 何以验之? 试以一斗水灌冶铸之火,气激{敝衣}裂,若雷之音矣。 或近之,必灼人体。 天地为炉大矣,阳气为火猛矣,云雨为水多矣,分争激射,安得不迅? 中伤人身,安得不死? 当冶工之消铁也,以士为形,燥则铁下,不则跃溢而射。 射中人身,则皮肤灼剥。 阳气之热,非直消铁之烈也;阴气激之,非直土泥之湿也;阳气中人,非直灼剥之痛也。夫雷,火也。 〔火〕气剡人,人不得无迹。 如炙处状似文字,人见之,谓天记书其过,以示百姓。 是复虚妄也。 使人尽有过,天用雷杀人。 杀人当彰其恶,以惩其后,明著其文字,不当暗昧。 《图》出于河,《书》出于洛。 河图、洛书,天地所为,人读知之。 今雷死之书,亦天所为也,何故难知? 如以〔殪〕人皮不可书,鲁惠公夫人仲子,宁武公女也,生而有文在掌,曰“为鲁夫人”,文明可知,故仲子归鲁。 雷书不著,故难以惩后。 夫如是,火剡之迹,非天所刻画也。 或颇有而增其语,或无有而空生其言,虚妄之俗,好造怪奇。 何以验之? 雷者火也,以人中雷而死,即询其身,中头则须发烧燋,中身则皮肤灼焚,临其尸上闻火气,一验也。 道术之家,以为雷烧石,色赤,投于井中,石燋井寒,激声大鸣,若雷之状,二验也。 人伤于寒,寒气入腹,腹中素温,温寒分争,激气雷鸣,三验也。 当雷之时,电光时见大,若火之耀,四验也。 当雷之击,时或燔人室屋,及地草木,五验也。 夫论雷之为火有五验,言雷为天怒无一效。然则雷为天怒,虚妄之言。〔难〕曰:“《论语》云:‘迅雷风烈必变。’《礼记》曰:‘有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,虽夜必兴,衣服、冠而坐。’惧天怒,畏罚及己也。如雷不为天怒,其击不为罚过,则君子何为为雷变动、朝服而正坐〔乎〕?”曰:天之与人犹父子,有父为之变,子安能忽? 故天变,己亦宜变,顺天时,示己不违也。 人闻犬声于外,莫不惊骇,竦身侧耳以审听之。 况闻天变异常之声,轩盍迅疾之音乎? 《论语》所指,《礼记》所谓,皆君子也。 君子重慎,自知无过,如日月之蚀,无阴暗食人以不洁清之事,内省不惧,何畏于雷? 审如不畏雷,则其变动不足以效天怒。 何则? 不为己也。 如审畏雷,亦不足以效罚阴过。 何则? 雷之所击,多无过之人。 君子恐偶遇之,故恐惧变动。 夫如是,君子变动,不能明雷为天怒,而反著雷之妄击也。 妄击不罚过,故人畏之。 如审罚过,有过小人乃当惧耳,君子之人无为恐也。 宋王问唐鞅曰:“寡人所杀戮者众矣,而群臣愈不畏,其故何也?”唐鞅曰:“王之所罪,尽不善者也。罚不善,善者胡为畏?王欲群臣之畏也,不若毋辨其善与不善而时罪之,斯群臣畏矣。”宋王行其言,群臣畏惧,宋国大恐〕。 夫宋王妄刑,故宋国大恐。 惧雷电妄击,故君子变动。 君子变动,宋国大恐之类也。道虚篇第二十四儒书言:黄帝采首山铜,铸鼎于荆山下。 鼎既成,有龙垂胡髯,下迎黄帝。 黄帝上骑龙,群臣,后宫从上七十余人,龙
乃上去。 余小臣不得上,乃悉持龙髯。 龙髯拔,堕黄帝之弓,百姓仰望黄帝既上天,乃抱其弓与龙胡髯吁号。 故后世因其处曰“鼎湖”,其弓曰“乌号”。 《太史公记》诔五帝,亦云:黄帝封禅已,仙云。 群臣朝其衣冠。 因葬埋之。曰:此虚言也。 实“黄帝”者何等也? 号乎,谥乎? 如谥,臣子所诔列也。 诔生时所行为之谥。 黄帝好道,遂以升天,臣子诔之,宜以仙升,不当以“黄”谥。 《谥法》曰:“静民则法曰黄。”“黄”者,安民之谥,非得道之称也。 百王之谥,文则曰文,武则曰“武”。 文武不失实,所以劝操行也。 如黄帝之时质,未有谥乎? 名之为黄帝,何世之人也?使黄帝之臣子,知君,使后世之人,迹其行。 黄帝之世,号谥有无,虽疑未定,“黄”非升仙之称,明矣。龙不升天,黄帝骑之,乃明黄帝不升天也。 龙起云雨,因乘而行;云散雨止,降复入渊。 如实黄帝骑龙,随溺于渊也。案黄帝葬于桥山,犹曰群臣葬其衣冠。 审骑龙而升天,衣不离形;如封禅已,仙去。 衣冠亦不宜遗。 黄帝实仙不死而升天,臣子百姓所亲见也。 见其升天,知其不死,必也。 葬不死之衣冠,与实死者无以异,非臣子实事之心,别生于死之意也。载太山之上者,七十有二君,皆劳情苦思,忧念王事,然后功成事立,致治太平。 太平则天下和安,乃升太山而封禅焉。夫修道求仙,与忧职勤事不同。 心思道则忘事,忧事则害性。 世称尧若腊,舜若腒,心愁忧苦,形体赢癯。 使黄帝致太平乎,则其形体宜如尧、舜。 尧、舜不得道,黄帝升天,非其实也。 使黄帝废事修道,则心意调和,形体肥劲,是与尧、舜异也,异则功不同矣。 功不同,天下未太平而升封,又非实也。 五帝三王皆有圣德之优者,黄帝〔亦〕在上焉。如圣人皆仙,仙者非独黄帝;如圣人不仙,黄帝何为独仙? 世见黄帝好方术,方术仙者之业,则谓帝仙矣。 又见鼎湖之名,则言黄帝采首山铜铸鼎,而龙垂胡髯迎黄帝矣。 是与说会稽之山无以异也。 夫山名曰“会稽”,即云夏禹巡狩,会计于此山上,故曰“会稽”。 夫禹至会稽治水不巡狩,犹黄帝好方伎不升天也。 无会计之事,犹无铸鼎龙垂胡髯之实也。里名胜母,可谓实有子胜其母乎? 邑名朝歌,可谓民朝起者歌乎?儒书言:淮南王学道,招会天下有道之人,倾一国之尊,下道术之士。 是以道术之士,并会淮南,奇方异术,莫不争出。王遂得道,举家升天。 畜产皆仙,犬吠于天上,鸡鸣于云中。 此言仙药有余,犬鸡食之,并随王而升天也。 好道学仙之人,皆谓之然。 此虚言也。夫人,物也,虽贵为王侯,性不异于物。 物无不死,人安能仙? 鸟有毛羽,能飞,不能升天。 人无毛羽,何用飞升?使有毛羽,不过与鸟同;况其无有,升天如何? 案能飞升之物,生有毛羽之兆;能驰走之物,生有蹄足之形。 驰走不能飞升,飞升不能驰走。 禀性受气,形体殊别也。 今人禀驰走之性,故生无毛羽之兆,长大至老,终无奇怪。 好道学仙,中生毛羽,终以飞升。 使物性可变,金木水火可革更也。 虾蟆化为鹑,雀入水为蜃蛤,禀自然之性,非学道所能为也。 好道之人,恐其或若等之类,故谓人能生毛羽,毛羽备具,能升天也。 且夫物之生长,无卒成暴起,皆有浸渐。为道学仙之人,能先生数寸之毛羽,从地自奋,升楼台之陛,乃可谓升天。 今无小升之兆,卒有大飞之验,何方术之学成无浸渐也?毛羽大效,难以观实。 且以人髯发物色少老验之。 物生也色青,其熟也色黄。 人之少也发黑,其老也发白。 黄为物熟验,白为人老效。 物黄,人虽灌溉壅养,终不能青;发白,虽吞药养性,终不能黑。 黑青不可复还,老衰安可复却?黄之与白,犹肉腥炙之燋,鱼鲜煮之熟也。 燋不可复令腥,熟不可复令鲜。 鲜腥犹少壮,燋熟犹衰老也。 天养物,能使物畅至秋,不得延之至春;吞药养性,能令人无病,不能寿之为仙。 为仙体轻气强,犹未能升天,令见轻强之验,亦无毛羽之效,何用升天? 天之与地,皆体也。 地无下,则天无上矣。 天无上升之路,何如? 穿天之体? 人力不能入。如天之门在西北,升天之人,宜从昆仑上。 淮南之国,在地东南。 如审升天,宜举家先从昆仑,乃得其阶。 如鼓翼邪飞,趋西北之隅,是则淮南王有羽翼也。 今不言其从之昆仑,亦不言其身生羽翼,空言升天,竟虚非实也。案淮南王刘安,孝武皇帝之时也。 父长,以罪迁蜀严道,至雍道死。 安嗣为王,恨父徙死,怀反逆之心,招会术人,欲为大事。 伍被之属充满殿堂,作道术之书,发怪奇之文,合景乱首。 《八公之传》欲示神奇,若得道之状,道终不成,效验不立,乃与伍被谋为反事,事觉自杀,或言诛死。 诛死、自杀,同一实也。 世见其书,深冥奇怪,又观《八公之传》似若有效,则传称淮南王仙而升天,失其实也。儒书言:卢敖游乎北海,经乎太阴,入乎玄关,至于蒙谷之上,见一士焉:深目玄准,雁颈而〔鸢〕肩,浮上而杀下,轩轩然方迎风而舞。 顾见卢敖,樊然下其臂,遁逃乎碑下。 敖乃视之,方卷然龟背而食合梨。 卢敖仍与之语曰:“吾子唯以敖为倍俗,去群离党,穷观于六合之外者,非敖而己?敖幼而游,至长不偷〕解,周行四极,唯北阴之未窥。今卒睹夫子于是,殆可与敖为友乎?”若士者悖然而笑曰:“嘻!子中州之民也,不宜远至此。此犹光日月而戴列星,四时之所行,阴阳之所生也。此其比夫不名之地,犹突兀也。若我南游乎罔浪之野,北息乎沉薶之乡,西穷乎杳冥之党,而东贯湏蒙之先。此其下无地,上无天,听焉无闻,而视焉则营;此其外犹有状,有状之余,壹举而能千万里,吾犹未能之在。今子游始至于此,乃语穷观,岂不亦远哉?然子处矣。吾与汗漫期于九垓之上,吾不可久。”若士者举臂而纵身,逐入云中。 卢敖目仰而视之,不见,乃止喜心不怠,怅若有丧,曰:“吾比夫子也,犹黄鹄之与壤虫也,终日行,而不离咫尺,而自以为远,岂不悲哉!”若卢敖者,唯龙无翼者升则乘云。 卢敖言若士者有翼,言乃可信。 今不言有翼,何以升云? 且凡能轻举入云中者,饮食与人殊之故也。 龙食与蛇异,故其举措与蛇不同。 闻为道者,服金玉之精,食紫芝之英。 食精身轻,故能神仙。 若士者食合蜊之肉,与庸民同食,无精轻之验,安能纵体而升天? 闻食气者不食物,食物者不食气。 若士者食物如不食气,则不能轻举矣。或时卢敖学道求仙,游乎北海,离众远去,无得道之效,惭于乡里,负于论议。 自知以必然之事见责于世,则作夸诞之语,云见一士,其意以为有〔仙〕,求之未得,期数未至也。 淮南王刘安坐反而死,天下并闻,当时并见,儒书尚有言其得道仙去,鸡犬升天者;况卢敖一人之身,独行绝迹之地,空造幽冥之语乎? 是与河东蒲坂项曼都之语,无以异也。 曼都好道学仙,委家亡去,三年而返。 家问其状,曼都曰:“去时不能自知,忽见若卧形,有仙人数人,将我上天,离月数里而止。见月上下幽冥,幽冥不知东西。居月之旁,其寒凄怆。口饥欲食,仙人辄饮我以流霞一杯,每饮一杯,数月不
饥。不知去几何年月,不知以何为过,忽然若卧,复下至此。”河东号之曰“斥仙”。 实论者闻之,乃知不然。 夫曼都能上天矣,何为不仙? 已三年矣,何故复还? 夫人去民间,升皇天之上,精气形体,有变于故者矣。 万物变化,无复还者。 复育化为蝉,羽翼既成,不能复化为复育。 能升之物,皆有羽翼,升而复降,羽翼如故。 见曼都之身有羽翼乎,言乃可信;身无羽翼,言虚妄也。 虚则与卢敖同一实也。 或时曼都好道,默委家去,周章远方,终无所得,力勌望极,默复归家,惭愧无言,则言上天。 其意欲言道可学得,审有仙人;己殆有过,故成而复斥,升而复降。儒书言:齐王疾痏,使人之宋迎文挚。 文挚至,视王之疾,谓太子曰:“王之疾,必可已也。”虽然,王之疾已,则必杀挚也”。太子曰:“何故? ”文挚对曰:“非怒王,疾不可治也。 王怒,则挚必死。 ”太子顿首强请曰:“苟已王之疾,臣与臣之母以死争之于王,必幸臣之母。 愿先生之勿患也。 ”文挚曰:“诺,请以死为王。 ”与太子期,将往,不至者三,齐王固已怒矣。文挚至,不解屦登床,履衣,问王之疾。王怒而不与言。文挚因出辞以重王怒。王叱而起,疾乃遂已。王大怒不悦,将生烹文挚。太子与王后急争之而不能得,果以鼎生烹文挚。爨之三日三夜,颜色不变。文挚曰:“诚欲杀我,则胡不覆之,以绝阴阳之气? ”王使覆之,文挚乃死。夫文挚,道人也,入水不濡,入火不燋,故在鼎三日三夜,颜色不变。此虚言也。夫文挚而烹三日三夜,颜色不变,为一覆之故绝气而死,非得道之验也。 诸生息之物,气绝则死。 死之物,烹之辄烂。致生息之物密器之中,覆盖其口,漆涂其隙,中外气隔,息不得泄,有顷死也。 如置汤镬之中,亦辄烂矣。 何则? 体同气均,禀性于天,共一类也。 文挚不息乎? 与金石同,入汤不烂,是也。 令文挚息乎? 烹之不死,非也。 令文挚言,言则以声,声以呼吸。 呼吸之动,因血气之发。 血气之发,附于骨肉。 骨肉之物,烹之辄死。 今言烹之不死,一虚也。 既能烹煮不死,此真人也,与金石同。 金石虽覆盖,与不覆盖者无以异也。 今言文挚覆之则死,二虚也。 置人寒水之中,无汤火之热,鼻中口内不通于外,斯须之顷,气绝而死矣。 寒水沉人,尚不得生,况在沸汤之中,有猛火之烈乎? 言其入汤不死,三虚也。 人没水中,口不见于外,言音不扬。 烹文挚之时,身必没于鼎中。 没则口不见,口不见则言不扬。 文挚之言,四虚也。 烹辄死之人,三日三夜,颜色不变,痴愚之人,尚知怪之。 使齐王无知,太子群臣宜见其奇。 奇怪文挚,则请出尊宠敬事,从之问道。 今言三日三夜,无臣子请出之言,五虚也。 此或时闻文挚实烹,烹而且死。 世见文挚为道人也,则为虚生不死之语矣。 犹黄帝实死也,传言升天;淮南坐反,书言度世。 世好传虚,故文挚之语,传至于今。世无得道之效,而有有寿之人,世见长寿之人,学道为仙,逾百不死,共谓之仙矣。 何以明之? 如武帝之时,有李少君,以祠灶、辟谷、却老方见上,上尊重之。 少君匿其年及所生长,常自谓七十,而能使物却老。 其游以方遍诸侯。无妻。 人闻其能使物及不老,更馈遗之,常余钱金衣食。 人皆以为不治产业饶给,又不知其何许人,愈争事之。 少君资好方,善为巧发奇中。 尝从武安侯饮,座中有年九十杨叶繁茂,自中之矣。 是必使上取杨叶,一一更置地而射之也。 射之数十行,足以见巧;观其射之者亦皆知射工,亦必不至于百,明矣。 言事者好增巧美,数十中之,则言其百中矣。 百与千,数之大者也。 实欲言“十”则言“百”,百则言“千”矣。 是与《书》言“协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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