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九月,诏曰:
秋九月,诏曰:「仁不异远,义不辞难,今京师虽未为丰年,山林、池泽之饶与民共之。今水潦移于江南,迫隆冬至,朕惧其饥寒不活。江南之地,火耕水耨,方下巴、蜀之粟致之江陵,遣博士中等分循行,谕告所抵,无令重困。吏民有振救饥民免其厄者,具举以闻。」
三年冬,徙函谷关于新安。以故关为弘农具。
十一月,令民告缗者以其半与之。
正月戊子,阳陵园火。
夏四月,雨雹,关东郡国十余饥,人相食。
常山王舜薨。子嗣立,有罪,废徙房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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