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,宣有两弟,明、修:明至南阳太守
初,宣有两弟,明、修:明至南阳太守;修历郡守、京兆尹、少府,善交接,得州里之称。后母常从修居官。宣为丞相时,修为临菑令,宣迎后母,修不遣。后母病死,修去官持服。宣谓修三年服少能行之者,兄弟相驳不可,修遂竟服,繇是兄弟不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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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,宣有两弟,明、修:明至南阳太守;修历郡守、京兆尹、少府,善交接,得州里之称。后母常从修居官。宣为丞相时,修为临菑令,宣迎后母,修不遣。后母病死,修去官持服。宣谓修三年服少能行之者,兄弟相驳不可,修遂竟服,繇是兄弟不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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