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年春正月丁亥,帝加元服,见于高庙
四年春正月丁亥,帝加元服,见于高庙。赐诸侯王、丞相、大将军、列侯、宗室下至吏、民金、帛、牛、酒各有差。赐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。毋收四年、五年口赋。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,皆勿收。令天下酺五日。
甲戌,丞相千秋薨。
扫一扫 手机接着读
手机扫码打开《汉书》本章,随时随地接着看。
四年春正月丁亥,帝加元服,见于高庙。赐诸侯王、丞相、大将军、列侯、宗室下至吏、民金、帛、牛、酒各有差。赐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。毋收四年、五年口赋。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,皆勿收。令天下酺五日。
甲戌,丞相千秋薨。
手机扫码打开《汉书》本章,随时随地接着看。
← → 翻章 · ↑ ↓ 滚动 · F 全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