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悦读文网 汉书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

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

汉书 [东汉] 班固 154字 第 2576 / 4553 回 2026-10-06

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余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延尉,一岁至千余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里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掠笞定之。于是闻有逮证,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余岁而相告言,大氐尽诋以不道,以上延尉及中都官,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有余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