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本起狱法小吏,后学《诗》、《礼》,皆通大义
吉本起狱法小吏,后学《诗》、《礼》,皆通大义。及居相位,上宽大,好礼让。掾史有罪臧,不称职,辄予长休告,终无所案验。客或谓吉曰:「君侯为汉相,奸吏成其私,然无所惩艾。」吉曰:「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,吾窃陋焉。」后人代吉,因以为故事,公府不案吏,自吉始。
扫一扫 手机接着读
手机扫码打开《汉书》本章,随时随地接着看。
吉本起狱法小吏,后学《诗》、《礼》,皆通大义。及居相位,上宽大,好礼让。掾史有罪臧,不称职,辄予长休告,终无所案验。客或谓吉曰:「君侯为汉相,奸吏成其私,然无所惩艾。」吉曰:「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,吾窃陋焉。」后人代吉,因以为故事,公府不案吏,自吉始。
手机扫码打开《汉书》本章,随时随地接着看。
← → 翻章 · ↑ ↓ 滚动 · F 全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