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曰:(五)
又曰:「圣王明礼制以序尊卑,异车服以章有德,虽有其财,而无其尊,不得逾制,故民兴行,上义而下利。方今世俗奢僭罔极,靡有厌足。公卿列侯亲属近臣,四方所则,未闻修身遵礼,同心忧国者也。或乃奢侈逸豫,务广第宅,治园池,多畜奴婢,被服绮□,设钟鼓,备女乐,车服、嫁娶、葬埋过制。吏民慕效,浸以成俗,而欲望百姓俭节,家给人足,岂不难哉!《诗》不云乎?『赫赫师尹,民具尔瞻。』其申敕有司,以渐禁之。青、绿民所常服,且勿止。列侯近臣,各自省改。司隶校尉察不变者。」
秋七月辛未晦,日有蚀之。
元延元年春正月己亥朔,日有蚀之。
三月,行幸雍,祠五畤。
夏四月丁酉,无云有雷,声光耀耀,四面下至地,昏止。赦天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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