添加书签 首页 · 电子书 · 汉书 来说两句:写下有感想 殷人执五刑以督奸,伤肌肤以惩恶 0 汉书 [东汉] 班固 56字 第 2420 / 4553 回 2026-10-06 殷人执五刑以督奸,伤肌肤以惩恶。成、康不式,四十余年天下不犯,囹圄空虚。秦国用之,死者甚众,刑者相望,□矣哀哉! 扫一扫 手机接着读 手机扫码打开《汉书》本章,随时随地接着看。 复制链接 上一章盖俭者不造玄黄旌旗之饰 目录 下一章乌乎!朕夙寤晨兴,惟前帝王之宪,永思所以奉至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