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96】先生曰:「『烝烝乂,不格奸』,本注说
【296】先生曰:「『烝烝乂,不格奸』,本注说象已进于义,不至大为奸恶。舜征庸后,象犹日以杀舜为事,何大奸恶如之!舜只是自进于乂,以乂薰烝,不去正地奸恶。凡文过揜慝,此是恶人常态;若要指摘他是非,反去激尥恶性。舜初时致得象要杀己,亦是要象好的 心太急,此就是舜之过处。经过来,乃知功夫只在自己,不去责人,所以致得『克谐』;此 是舜动心忍性、增益不能处。古人言语,俱是自家经历过来,所以说得亲切,遗之后世,曲 当人情:若非自家经过,如何得他许多苦心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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